作者:罗阳霁 来源:新闻晚报 发布时间:2012-8-22 15: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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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教授炮轰院长,不能一笑而过
 
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8月21日),前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内酒店服务生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回应称 “绝无此事”,并表示学校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
 
此事如抛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泛起层层涟漪。贴在事件上的标签,每一个都让人不得不关注:北大、奸淫、走后门……对于邹恒甫在微博上的爆料,有网友猜想质疑,“这样的北大还是国人心目中的北大吗? ”也有网友嗤之以鼻,“邹恒甫疯了,应该送精神病院了。 ”
 
到底真相如何?到底孰对孰错?现在,北大发言人已出面辟谣,并表示邹恒甫说话“极端不负责任,让人匪夷所思”。但一句“绝无此事”,似乎无法抑制人们探寻真相的好奇心。
 
作为公共教育机构的北大来说,成为舆论焦点的原因在于,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人们对大学的期待比一般高校要更大、更高。可以说,北大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 “领航员”,如果“领航员”自身都错漏百出、问题恶劣,如何起到模范作用,如何带领其他高校不断提升?因此,对于邹恒甫爆料的事情,如果只是捏造和虚构的,那么,北大有何好害怕的?不妨好好利用这一次考验的机会,理性地还原真相,并以认真诚恳的态度,来回应人们的期待,展现一所百年高校应有的底蕴和风度,绝对不能简单地辟谣了事。
 
据了解,2007年,邹恒甫曾因“很少到校上课”被北大光华管理学院辞退,当时邹恒甫在博客上发文章称,被开除是遭时任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报复,并向教育部发公开信抨击光华管理学院。同时,却有老师表示邹恒甫多数时间不在学校教书,却拿着全额工资,对其他老师不公平。那么,微博爆料事件,是否是邹恒甫报复北大的行为?还是此前确系北大有意排挤邹恒甫?这些无法推断得出,只能靠事实说话。如果北大能拿出完整清晰的调查,自证清白,那么,北大可以根据刑法第 246条状告邹恒甫诽谤——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邹恒甫能拿出事实依据或者找到证人、证据等,那么就不构成诽谤罪。
 
而对于第三方的监管机构以及教育部门来说,邹恒甫属于实名爆料举报,北大具有广泛且深远的影响力,这不仅仅是私人恩怨的问题,更涉及到是否有奸淫犯罪、教育腐败、恶意诽谤等违法行为,必须立即介入调查,不能包庇任何一方,而应公正公平地还原真相。
 
无论是要回应公众的质疑,还是要化解人们的疑惑,都要以事实说话,不能让清者蒙冤、浊者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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