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如果出现购买、他人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依法撤销其学位。”
本周,教育部公布《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7月16日至8月16日期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该《办法》规定,论文造假者,学位将取消,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
《办法》同时对指导教师提出了要求: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也就是说学生造假,还会“连坐”导师。
治理论文造假,要动真格了?大学教授们对此有什么态度?昨天(7月18日)记者就此专访了浙江大学两位教授。
质量不高,本科生论文堪忧
浙大中文系教授陈建新说,他也关注到了这个信息。他认为,申请学位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要获得学位证书,必须对某问题有专门研究,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只有变成自己的东西,获得的学位含金量才是高的。”他说。
陈教授说,现在教育领域有教授提出,本科生可以不写论文,他也赞成这个观点。
陈教授认为,本科生写论文观点新颖的并不多见。“很多教授就要求他们,最起码要看过一些资料,文字起码要是自己的。”他说,这样的文章,其实已经跟一篇综述差不多,只要他们阅读量足够,知道这一研究领域的现状,前人已经研究到什么程度,了解这个研究发展方向,就不错了。
“早该出这样的规定,社会对抄袭、造假行为,已经放纵太久。”陈教授说,有些人看别人在写论文时,抄袭、造假都没受到惩罚,就跟着做,刚开始一小部分人这样做,后来很多人跟着做了。
陈教授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指导学生论文,“那时的论文都是学生自己原创的,而且都写得很认真,会切切实实地去研讨一个问题;但到了90年代,抄袭现象越来越严重,开始是本科生,后来是硕士生、博士生,因为监管不严,导致这种现象的蔓延。”
教育部拿出这个《办法》,陈教授表示,执行是最重要的。
“如果只出一纸规定,却没有真正的执行和监督,我怕还无法解决问题。”
学生造假,丢的是导师面子
《办法》对指导教师,也作出了规范要求: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
浙江大学园艺系教授高中山,每年都要带硕士生、博士生,“我们这个专业,抄袭、造假不是很普遍,只是个例。个例的事,国外也有。”
高教授说,他这个专业的博士生,论文要发表在国际刊物上,审查很严格,基本上都是自己的研究成果。“浙大教授,在这方面的警惕性很高的,学生造假,当导师的也会丢面子。”
高教授说,搞科研的论文一般不太能造假,如果导师跟学生经常交流、沟通,关注学生的科研进展,就不太可能出状况。
“学生都有一个实验记录本,什么时候做了啥,有了什么结果,都要记录,这就是原始记录,以后报专利、写论文,都可以拿出来验证,所以不可能造假的。”
高教授承认,也会有学生会伪造实验数据,如果导师跟学生接触不够紧密,就有可能发生这种状况,“有时候导师真是不知道,学生论文出问题,也不能全是导师的责任。所以啊,我们当导师的,得关注学生写论文的整个过程,把好关。”
对于教育部的这个《办法》,高教授认为,如果论文是伪造的、抄袭的,就很严重,撤销学位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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