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四川媒体报道,日前因车辆侧翻而散落在地的16具尸体是泸州医学院从四川大学购买的教学实验标本。该事件引起网络热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性活动”,泸州医学院为何可以从川大“购买”尸体,这些尸体是否为无偿捐赠。川大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将就此事件展开调查。
根据媒体11日的报道,6月2日上午,四川隆纳高速距泸州收费站约7公里处一辆皮卡侧翻,车上16具尸体散落地面。那些尸体全部装在塑料袋中。交警到达现场后闻到臭味忍不住干呕。经确认,尸体为泸州医学院教学实验标本。这些标本为该校从川大购买的。
此报道一出,网络上即有上万人参与讨论,关注问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可否进行尸体买卖,二是尸体来源,三是运送尸体的方式是否合适。
山东省济南市网友“bingyuliuxin”发帖表示“问题很严重”,并质疑“这个天气用皮卡运输尸体(不用冷藏车)”,提出“死亡证明、捐赠证明等是否公示”。
有学医的网友发帖称,尸体来源有很多种,大多数是无家属认领的,比如凶杀案的死者,无法确认身份找不到家属的,死刑犯枪决后家属不愿认领尸体的,医院收治的流浪者,死后无法找到其家属的等等。医学院要得到这些尸体当然要向这些机构购买的,在中国有很多这种尸源的,所以大家不必大惊小怪的。我以前也是学医的,学校用的尸体就是这类尸源。
随即就有网友提出,该学医网友说的情况是实话,“现在的问题是,这样合情合理吗”。
而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网友“tookoyutao”表示,原本我计划去世之后把我的身体捐献出去的,可是看到这一幕,我迟疑了。对待一个人,一个去世的人,一个把自己身体无偿捐献出去的人,他们居然像对待一条死狗一样,他们的尊严不是让你们这么随意践踏的,对于一具尸体不要求多好的车多好的待遇,起码的尊严要给人家保证吧!弄个棺椁加点冰很难做到吗?
11日上午,记者联系四川大学了解此事。校方称,将就“尸体是否为泸州医学院向川大购买”、“尸体是否是无偿捐赠”等问题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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