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定凯
如今,“卓越”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公共政策语汇和目标。政府重点资助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也正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追求学术卓越、赢得知识生产和人才竞争优势的战略措施。这其中包括中国的“985工程”以及后续的各类卓越专业人才的教育培养计划、韩国的“头脑韩国21”、日本的“全球30”、德国的大学卓越计划,以及台湾地区的“5年+500亿计划”等。
这些大学卓越计划虽然名目不一,但有一些相似点:政府斥巨资分批次建设一流大学和学科;强调科研成果的知名度和竞争力;鼓励大学与产业界和国际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例如,德国卓越项目的评审专家中,有80%的人员来自国外);以国际大学排行的结果评估大学的卓越水平等。
各国大学卓越计划的发起和发展都伴随了诸多争议和批评,但也提供了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契机。卓越计划对参与大学的论文产出、成果被引用率、大学国际化程度、学术新手的培养、国际大学排行地位等指标都产生了一些积极影响。整体而言,卓越计划有助于原先处于顶尖位置的大学更上一层楼,但是对于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的整体促进作用还十分有限。虽然卓越计划鼓励竞争和资源重新配置,但结果还是强化了大学在学术市场上的既定格局,并可能加剧院校发展的等级分化。
即使从科研卓越角度而言,仅仅依赖少数精英大学,也难以支撑长远的科研发展。因为尖端科研活动需要持续和广泛的“后备军”,并需要为学者们提供施展才能的多样化舞台(而不是将事业发展拘泥于少数精英大学)。从这个角度说,顶尖科研成就只是一个国家庞大且高质量科研基础的“冰山一角”。德国社会学家米歇尔·哈特曼从另外一个角度,对精英大学是否真正有利于科学发展提出了质疑:在法国,精英教育机构不一定和科研水平挂钩,精英大学的一个功能是复制本国的精英阶层,而不是实现科学上的卓越成就。
教学工作和学生培养的贬值和边缘化,也是各国大学卓越计划一个让人忧虑的副产品。以德国的卓越计划为例,参与联合科研项目的教授,通常被要求大幅减少教学任务。学术卓越指标经常难以诠释大学教育之魂。此外,庞大项目预算的浪费、资源竞争中大学办学特色的消失、人文学科研究的弱化等,也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联系各国原有的高等教育制度背景,我们可以进一步观察到各国卓越大学建设政策存在的一些不同取向。例如,德国的卓越计划可以看做一种对原有均衡体制的市场化改造。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术竞争力和管理的灵活性,2006年,新加坡政府对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进行了企业化改造,这两所大学不再隶属于政府,而成为非营利性企业机构,通过修改大学章程,大学理事会和管理层将拥有更大的行政和财政权限;同时通过订立协议书,政府加大了两所大学的问责制,并在特定科研领域继续投入资金,确保其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而在日本和中国,一流大学的政策更多地强化了原有的院校分层结构。在澳大利亚、爱尔兰、挪威等国,政府则旨在建立一种横向分化、更加均衡化和强调提高学生体验的高等教育体系。
我们还注意到,与科研卓越计划形成互补之势的“教学卓越”计划,也正在世界各地兴起。我国教育部近年陆续推出了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卓越医生、卓越教师等教育培养计划。2005年起,台湾地区对没有获得科研卓越奖助的高校实施了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划、重要特色领域人才培育计划等,以帮助相关大学提高教学质量,使其在大学科研资助机制之外,同样获得追求卓越的机会。这些教学卓越计划引导相关大学将自身定位于教学型大学,其中包括私立大学、师范、体育及职业技术院校。之前,由于缺乏大学分类机制,台湾大学纷纷向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方向发展,全台湾149所高校只能在唯一的金字塔上排序。
在追求教学(特别是本科教学)卓越方面,荷兰为我们提供了在两所研究型大学基础上打造新学院的案例。2009年,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大学和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合作创办了阿姆斯特丹大学学院(AUC)。该学院师资来自两所大学的知名学者,学生总数为550人左右,实行小班化、全英文授课,第一年基础课程后,学生可以在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三个领域的六个有特色主题中选择专业方向。毕业后联合颁发两所大学的文凭。目前在荷兰,类似的“以本地院校合作应对全球竞争”的本科文理学院有五所。
从国际经验看,学术卓越需要政府的推动,但是这种推动并不意味着更多的干预,而是更广泛的放权、问责和有重点的支持。卓越不仅针对科研成就,更包括教学质量的卓越;卓越不仅指个别精英院校的声望,更包括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活力和质量的提升。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12-06-06 B3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