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7日讯(记者陆琦)记者今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2011年6月发生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总计支付16.83亿元人民币。其中,康菲公司出资10.9亿元人民币,赔偿本次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造成的损失;中国海油和康菲公司分别出资4.8亿元人民币和1.13亿元人民币, 承担保护渤海环境的社会责任。
国家海洋局表示,上述资金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用于渤海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渤海入海石油类污染物减排、受损海洋生态修复、溢油对生态影响监测和研究等。
此次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是我国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赋予的职责,代表国家首次向造成海洋生态损害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者提出赔偿,开创了我国重大海洋环境事故生态索赔的成功先例,为今后相关部门开展类似工作提供了法律、技术和实践上的经验和借鉴,将对我国生态赔偿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悉,除国家海洋局,国内17家科研院所也参与了事故监测评估工作,海洋、环境、石油、地质、法律、安全等领域12位院士和50余位专家,对监测数据、评估方法和结果进行审查,最终形成了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评估结论,为依法开展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中国科学报》 (2012-04-28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