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乃基
近代以降,世界各地的传统文化无不在不同程度和不同层面受到来自科学的强烈冲击,这种冲击的影响至今仍在持续。为了科学与文化在今日的健康发展,有必要探讨科学加诸于传统文化的影响。
首先需要澄清,究竟什么是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的外延可以非常简洁地规定为现代化以前的文化,亦即“前现代文化”。有的定义将“现代”改为“工业”。其实工业化不等于现代化,前者主要在于经济基础,其上层建筑未必现代化。经济基础工业化而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皆传统甚至反现代化的国家比比皆是。
不过,现代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漫长的进程,在历史学家汤因比看来可以历经一到两个世纪。在这一过程中,传统和现代性彼此渗透,在传统社会中未必没有现代的因素,尤其在后期;反之,在现代社会中也时时处处可见传统的影响,传统文化的印记乃至会伴随我们到永远。虽然如此,在一个社会中毕竟还是有主次之分,具体如何辨别,这就涉及传统文化的内涵。
传统文化尽管形态各异、延续时间不一,但仍可鉴别出一些共同的特点。
传统文化的知识体系多建立于远古的传说、圣人的权威或沿袭的习俗上,如圣经所言、圣人云,以及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中“祖宗的规矩”等。较少理性的质疑,也缺乏经验基础。这些事件或言说的特点是在逻辑上不容置疑,否则即“心不诚”;在事实上因其位于可经验的时间之轴之外,因而不可追问。
传统文化的表述方式大多是非逻辑的、模糊的以及形象和具体的,缺乏精确性和普遍性。往往一一列举,较少抽象和概括。
传统文化价值体系中的一个特点是贬低甚或否定现在、否定当下,或是厚古薄今,或是为了虚无飘渺的未来而舍弃现在,例如基督复活的千福年将要来临,须迎接末日的审判。与原初事件一样,这些末日祸福也位于可经验的时间之轴之外,没人知晓其何时来临。
传统文化通常进化缓慢或者陷于停滞状态,然而普遍有很强的凝聚力;强调集体本位,遏制个人,但少有活力,缺乏内在变化动力和与外部的交流,同时压制变化,闭关自守。
最后,尽管具体形式有所不同,但传统文化基本上都是建立于农业、手工业和畜牧业的基础之上。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与实践极为有限,所培育的作物、驯养的牲畜与野生的动植物相差无几,在日常生活、生产中,依赖人力、畜力、风力、水力等直接来自自然界的动力。传统社会基本上直接建立于自然界之上,或者说,自然界本身直接成为传统社会的物质基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即是其写照。社会关系中的血缘纽带,以家为单位的生产活动,加上交换领域的自然经济,一句话,人尚处于与自然原始一致的状态。人的社会性尚未充分展现,换言之,人性即自然性。“同人与自然之间那种直接的、狭隘的关系相对应的,只能是尚未完全斩断其自然脐带的,以家庭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最初的社会关系形式”。(马克思)由上述特征可知,所谓传统文化,可以更确切地称为“自然文化”,是一种与自然界“同一”的没有分化的文化,也就是既没有要素,也无所谓系统的处于混沌之中的文化。
传统文化又是“杂多”(黑格尔)的文化,各个传统文化各有其时空限定,互不通约。这是因为古人所面对的自然并非是相对于全人类的整个自然界,而只是为某个家庭、部落、民族自己所居住、生活和劳动的特定环境。古人是从特定的山水草木中提取知识,在特定的境遇和实践过程,以及在属于自己的历史中形成独特的文化。于是特定的自然物便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有了神秘的色彩,形成价值理性,甚至神圣的属性。历史上各民族所使用的器物特定的适应其自然环境,也折射出传统文化“杂多”的特征。
简言之,传统文化的根本特点,是在与自然关系上的自然性和同一性,也同时是在人类学意义上的不可通约和杂多性。
然而,虽然在现代人看来传统文化有上述种种落后之处,传统文化毕竟在现代化之前存在了漫长的岁月,使创造了它并生活于其间的芸芸众生感到生命与万物的意义,感到安定和自在。在传统文化中,个人因定位并消融于集体之中而不会产生对于存在的忧虑。同时,文化的价值体系和整体的凝聚力量保证了它功能的实现和自身的延续。
在考察了什么是传统文化之后,还需要对此处所说的“科学”加以限定。如我们所知,在历史的进程中,科学经历了多次革命及范式的转换,这里所言的特指由伽利略和牛顿所开启的近代科学。即使对于科学在其中萌芽的欧洲,同样发生科学与传统文化的冲突。对于所有在后来传入科学的国家来说,科学对于当地的传统文化必然是一异己的因素,必然会遇到延续时间更长,积淀更深的传统文化的顽强抵抗,激起更为深刻的动荡。
科学对传统文化的冲击主要表现于陈述体系和思维方式的影响。正是这些影响动摇了作为一个文化基础的价值体系,削弱了传统文化的凝聚力,并使之发生离析。
近代科学兴起后即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体系,并由此破坏传统文化。伽利略关于落体的理论不仅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臆测,而且动摇了古代权威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提高了人们对自己判断能力的信心,哈维的血液循环理论也起到同样的作用。更大的破坏来自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和达尔文的进化论。它们的意义是重新阐释人在自然界的地位。随着天上神灵的隐去,他们在尘世间代理人的权威也就不复存在。新的陈述体系一方面销蚀原有陈述体系的神秘色彩和价值理性,另一方面为各民族提供一致的可共享的陈述体系,其核心就是机械论。
在上述冲突中,科学中的知识体系越与人有关,越涉及生命的本质,对传统文化的破坏就越烈;反之,如元素周期表、电磁理论等则影响较小。另一方面,传统文化越要成为包罗万象的体系,越是严密和理性,越要承担起解释自然、阐释生命的重任,就越易受到科学的打击,如中世纪的宗教就是如此;反之在如阿拉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并没有关于自然的严密体系,具有更多的非理性因素,面对科学知识可以随意应变,游刃有余,受科学知识体系的直接影响就较小。正因如此,中国传统文化这种兼容并蓄的特点使之得以延续至今,老当益壮;也正因如此,中国传统文化较少更新,积习之深为世上所独有。
科学的陈述体系对传统文化的破坏效应还因科学方法而进一步加强。科学方法的核心是理论与实验的比较,这种比较所体现的是一种尊重事实的批判精神。由于科学的这种特殊而有效的批判方式,科学的知识体系在与文化的对抗中几乎是无以匹敌的。“它的范围可以有限,但它完全清楚这一点,在这一范围内,它则以一种迟早会被承认的权威支配认识。”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传统文化的陈述体系未经如此的批判,却将其范围扩展到无限大,不承认自己的局限,这样的陈述体系经不起如此严格的批判。具体而言,凭借抽象和分析方法,伽利略排除人的影响,区分第一性和第二性,否定了人与自然的原始同一,同时也剔除了传统文化附加于自然物之上形形色色的价值理性和神秘色彩。培根倡导的归纳法在这一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归纳是要去除个性所赖以存在的背景和历史而得到普遍性,由特殊到一般,同时也就抹去了传统文化的“杂多”或“特色”。
作为文化之核心的价值体系建立于特定的以及协调一致的陈述体系上。随着科学陈述体系渐次发展并进入文化领域,必然与原有的陈述体系发生冲突,使之发生动摇、分裂或自相矛盾。于是价值体系便遭到破坏。
然而问题是,科学所提供的陈述体系能否取代传统文化的陈述体系而成为价值体系的基础?如果不能,那么就引起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价值体系的基础,甚或它根本不要基础?第二,科学的陈述体系与文化的价值体系之间,换言之,在事实与价值之间是否会发生分裂?
科学方法不仅加强了陈述体系对文化的破坏效应,它本身也在直接从事破坏工作。那就是以自己特定的思维方式和活动程序影响文化。科学正是借此而获得一往无前的发展。于是,在如此强有力的有效的方法面前,一切模棱两可的、随意的、长官意志的、耽于想象的、盲目的思维方式都相形见绌。科学方法一旦为民众所掌握,必将动摇传统文化的地基。
科学对传统文化的影响从根本上说就在于“根除”、“断奶”或吉登斯所说的“脱域”,传统文化从其时间和空间的根源——自然,也就是特定地域,历史和特定境遇中抽离出来。
这就是科学对传统文化的破坏效应。由于这种破坏,传统文化中的人与物,所有的一切,都从原有的意义框架上被剥落下来,从原有的生命之源连根拔除,存在失去了基础,他(它)们将被安置在何方,扎根于何处,哪里是他(它)们的家园?如此强烈而彻底的震荡必然带来“对于失落的一切深沉的幻灭迷惑和追本溯源之情”。科学能提供新的框架,新的沃土和新的基础吗?
(作者系东南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科学报》 (2012-03-26 B3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