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日前出台。据悉,新标准执行后,现有企业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较现国家标准削减50%以上、新建企业削减近80%;现有企业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较现国家标准削减接近60%、新建企业削减接近90%。同时,新标准的实施也将促使钢铁企业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据悉,河北省钢铁产能的不断膨胀以及粗放型发展方式的延续使各种问题随之凸显。此标准将倒逼各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标准》对不同的钢铁生产工艺过程提出了不同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规定新污染源必须立即严控污染物排放,老污染源必须限期治理。同时,《标准》对钢铁工业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等四个生产工序中14个生产设施或单元,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三类主要大气污染物控制方面规定了排放限值。(高长安)
《中国科学报》 (2012-02-14 A4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