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发[2008]115号)的要求,2011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对2009年新设站评估工作中受到警告并限期整改的2个流动站、24个工作站和列入预警名单的2个流动站、62个工作站的检查验收工作。
经对整改单位的检查验收,有4个流动站(含受到警告的2个和列入预警名单的2个)和77个工作站(含受到警告的18个和列个预警名单的59个)符合整改要求,验收合格。有9个工作站(含受到警告的6个和列个预警名单的3个)验收不合格,即日起,撤销兰州兰新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工作站(名单见附件)设站资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系统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博士后设站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搭建博士后工作服务平台,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撤销设站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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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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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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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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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新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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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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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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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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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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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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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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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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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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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长芦沧州盐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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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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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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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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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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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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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生物工程产业化中试基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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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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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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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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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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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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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瑞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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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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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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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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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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