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建华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2-12-12 15: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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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高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倒置评分”
 
“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为研究生独撰;第一作者为学生,只能获得60%的评分”。昨日(12月11日),武汉某高校研究生按要求提交了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及参评成果原件、复印件,该校论文署名“倒置评分”规则让学子感到有些委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今年秋季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中央财政拿出10亿元,奖励全国4.5万名研究生;其中,1万名博士生每人可获3万元,3.5万名硕士生每人可获2万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今年9月出台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各地相继出台了评选细则。因不少高校都计划2012年底前发放到位,额度较大,该奖也被不少学子戏称为“年终奖”。
 
武汉某高校今年获得220个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符合申请条件的有3900人。根据该校出台的评选办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从学子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3个方面综合考评,择优选定。
 
“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为研究生独撰。”该校研究生院负责人昨日表示,“这样的规定在全国都很普遍,并非我们学校如此。根据校方科研成果积分计算标准,研究生独撰论文评国家奖学金时,视刊物级别可获2分—40分不等的评分。如师生共同署名,第一作者为学生,只能获得60%的评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子称,这样的评分规则有些倒置。如果师生联合署名,学生署名第一作者其实更应获得认可。但按照学校现在的评分办法,这有点变相要求今后发表论文都要把导师署为第一作者的味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认为,高校学子如不把导师列为第一作者,现实中其论文很难发表。但即便导师真的对该论文有贡献也不应该署名,毕竟指导学生本身就是导师应尽的责任。有水平的导师不需要拿学生的论文来署名,有水平的学生也不需要靠导师的署名去发表论文。要改变全国这种现状,需要从评价机制上改革。(原题为:论文“倒置评分”曝署名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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