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底教育部首次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两所直属高校校长之后,教育部12月4日发布公告,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北京科技大学校长、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和中国药科大学校长。
这一举措引发不少叫好之声,认为这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也引来一些质疑与担忧——要真正重视民意,别让征求民意沦为过场。
担忧并非多虑,记者致电即将公选校长的某高校,该校师生的反应可用“漠然”来形容,有的干脆不知道,有的一笑置之,有的竟给出了“公选,谁信!”的评价。就在一年前,公选高校西南财经大学的贴吧中,曾有学生全文转载了相关文件,但在近两周的时间里,该帖的回复数几乎为零。
为什么在现代大学制度中本应作为学校“主人翁”的学生和老师会对谁来担任自己的校长如此不关心?他们为什么并不珍视首次被赋予的权利?
公选制度较之直接任命的方式,有着不小的进步。以往,师生在校长选拔、任命过程中往往不知情,更没有参与权和表达权。这样的选拔与任命制度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校长的首要角色是官员,而非教育家,校长在办学治校时,首先是对上级负责,而不是对师生负责。
而且,从这两次公选程序看,体现民意的环节并不少,比如,组成由行家参与的公选委员会,对竞聘者进行面试,组织公开答辩;面试在职位所在的高校进行,学校干部师生代表全程旁听并进行民意测验;拟任人选要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和职位所在高校校园网进行公示等等。
看来,当一项政策在努力推进时,利益攸关方如果缺乏参与的主动性,需要反思的该是推进过程是否有待完善。
比如,虽然民意测评是公选的环节之一,但是其重要性、所占比重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测评结果没有当场公开,是否确实影响到公选结果也无从得知。
再比如,公选委员会的成员是如何构成的?成员中来自高校的代表是否能够真正代表民意,是否能够科学、公正、独立地履行其评价的权利呢?
当然,需要承认的是,公选校长对于国内高等教育而言,还属于新鲜事物,对于大多数的学生和老师来说,从接受到用好手中的权利,还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
因此,如果说之前高校校长的任命方式是封闭的,那么,公选校长的试点改革开了一条民主参与的“缝”,随着试点院校越来越多,随着制度和流程的逐渐完善,将来,公选校长或许会打开一扇“门”,一扇民主参与的大门。对此,我们应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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