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锋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货运卡车与当地一家幼儿园校车迎面相撞,造成重大伤亡。据受伤者于佳乐的爷爷于增辉介绍,之前他们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校车超载问题,但无人治理。(11月17日《人民日报》)
在本次事故中被撞的校车超载率达600%。更有数据统计,我国每年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死亡。
难道我们只能艳羡英国2003年普及了高质量校车、美国校车的安全系数是坐私家车和公交车的40倍、加拿大校车的死亡事故为零、德国校车有灯光示意时任何车辆不准超越校车、日本基本无校车被撞事件吗?
不能说我们没有校车制度,我国在2007年就出台了校车的国家标准,去年国家又发布了首个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强制性国标。那么,原因到底在哪里呢?
魔鬼隐藏在细节之中,当家长们说,“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校车超载问题,但无人治理”的时候,那种对待生命漠然的姿态跃然纸上了。
“一起严重伤害事故背后,有29起轻伤害事故,300起无伤害事件。”这就是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海因里希法则。即,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
它所警示的,是被无数血的教训所证明的。我国古人所说的“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必有所由兆”也是这个意思。结合“无人治理超载”和“有关部门曾发现超载”等现象,问题出在哪里就更一目了然了。
我们缺少的不是制度,甚至不是校车成为“特权车”,而是一种对生命负责的精神,一种对学生生命尊重的情怀。
有专家认为,校车问题频发,是社会监管缺失的表现。目前,我国校车种类五花八门,有学校自己的,有教育部门的,有企业的,有私人承包的,小面包、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随处可见。无运营资质、车质差、从业司机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也不乏存在。如此种种,真是监管者无法察觉的吗?恐怕是对学生生命麻木而对种种违规现象熟视无睹吧。
“二战”中期,美国军方要求厂家的降落伞达到100%的合格率。因为即使是99.9%的合格率,就意味着1000个跳伞士兵中有一人因为降落伞而送命。最后军方决定随机抽一个降落伞,让厂家负责人背上跳飞机。奇迹出现了,降落伞不合格率竟然为零。假如让监管者坐上校车、让校长坐上校车,校车安全问题还会出现吗?
简单地说,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并不难,难的是有关方面有没有决心和魄力。校车安全,谁来保障?立足于尊重和保护生命的立场,读懂校车安全忧虑背后的海因里希法则效应,借鉴美国降落伞安全管理的智慧,或许,能给社会和公众一份理想的答卷。
《科学时报》 (2011-11-18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