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高明
生态项目,顾名思义就是以恢复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的的工程项目或综合项目。其中包括国家级项目,如三北防护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牧还草工程、自然保护区工程等;国际援助项目,如联合国环境开发署、计划署在西南地区开展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等;民间项目,如阿拉善生态协会、一些大型企业资助的荒漠化防治工程等;非政府组织(NGO)项目,如全球环境基金、大自然协会支持的小额贷款或赠款项目等。生态项目中,以国家项目为主,其资金来源最多、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广。
巴音胡舒项目的最初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自2000年开始,“中国科学院西部行动计划”连续两期资助、后由“中科院方向性项目”支持至今。这些费用主要用于科学家的研究活动,而涉及具体的工程如围栏建设、打井架电、奶牛站建设、公路修建、移民搬迁等,则使用国家工程项目经费。这需要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即科学家出思路,政府出资金,牧民实际参与。
政府项目与NGO项目的一个明显区别是:政府项目决策多是自上而下,即国家通过专家论证启动一些大型生态项目,将资金下拨到不同的实施单位(各级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实行专款专用,资金监控审计严格,“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而NGO项目多是按照赠款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意愿,直接与农牧民结合,资金使用灵活,但缺乏与政府的有效沟通。
几十年来,在中国有不同主体实施的众多生态项目,为什么有的产生了实际效益,能够坚持下来,有些就不了了之了?现在,就以巴音胡舒生态项目为例,谈谈笔者的体会。
第一,要充分考虑到限制生态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一般进行生态项目时,资金是有保证的,但关键技术可能就存在问题。往往干什么的吆喝什么,有不同专业背景的专家都会强调自己的技术,还有些领导喜欢引进洋技术,争来争去就会延误实施生态项目的宝贵时间。巴音胡舒项目启动时,一些牧民、司机和基层领导就告诉笔者“沙地恢复其实很容易,封起来就长草”,但到了关键场合他们就不说话了。他们碍着面子,总以为我们是中科院来的,可能技术上更具备优势。其实,我们能够掌握的也是一些常规技术。因为关键因素(牲畜限制春季返青)没有找对,也走了一些弯路如造林失败,打井舍饲仅发挥了一两年的效益等。
第二,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政府官员、企业家、科学家、农牧民,各自有各自的利益需求,做好生态项目必须要考虑这些客观因素。一般地,政府官员多要政绩;企业家要的是效益;科学家要的是科研成果;农牧民最现实,他们往往考虑的是眼前的经济效益。这样的话,做好生态项目的前提条件就要与上述不同的人群进行沟通。对农牧民来讲,无论多好的生态项目必须以能提高他们的收入为前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尤其不能忽视弱势群体的利益需求。
第三,充分尊重自然规律,该自然界做的事情人类最好不要干涉。许多人认为,对于生态项目,只要花钱没有办不了的事。其实不然,领导同志可能在具体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方面是外行,搞不好就会花钱办不了事,还给自然界帮倒忙。上世纪80年代,就有人动员全国青年力量在大西北种植南方的树木,显然违背了自然规律,花了很多冤枉钱。即使现在的生态项目,依然用国外来的物种或者国内其他地方的物种,带来生物入侵的问题。巴音胡舒之所以在短期内恢复成功,就是充分尊重生态规律,在前八九年,容易长草的地方先恢复了草;中间几年则是大量灌木恢复;最近一两年乔木物种明显增加了。群落演替都是自然发生的,用的成本很低,但效果最佳。
第四,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搞形象工程。好的生态项目必须有好的经济效益才能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这一点对项目实施者来讲非常重要。科学家做学问是内行,但做市场就是外行。如果不懂市场规律,盲目上规模,让上面看着高兴,就只能造成亏损。巴音胡舒几年前就有这样的教训,一下子上了五万只规模的草原鸡,但市场没有开发好,从养殖、运输、屠宰、冷藏、销售都要自己搞,侵占了“市场链”其他人的利益,造成亏损。下一步我们拟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尤其有销售能力的企业,发展草原有机食品,很快将走出困境。
第五,科学家要敢于讲真话,不能人云亦云。生态项目是与大自然打交道,一些客观规律人类还在认识之中,自然界出现的现象科学家必须认真对待。如草原上种的树木死亡了,就可能是半干旱区的草原不适合造林;减少了牲畜破坏后,草自然生长出来,甚至比人类种植的草生长得还要好,就说明大自然的选择比科学家更高明。当时,巴音胡舒自然恢复效果达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水平,但同行的一些科学家就不愿承认现实,担心有人会说“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就恢复好了”不好交差,还要坚持他们自己种植的乔木、灌木、草本植物或农作物。更有甚者,还有人认为我们坚持的自然力恢复是不科学的,后来美国《科学》杂志报道了巴音胡舒成功案例,才开始承认我们的成果。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进行生态项目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市场规律;要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恢复效果为最高目标;不能搞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上述经验对于NGO进行的生态项目或其他夭折的生态项目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科学时报》 (2011-10-28 A3 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