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大学食堂领班杨某涉嫌在任职期间,每天在上交营业款时从中扣掉部分金额,共贪污70余万元。记者12月5日获悉,杨某涉嫌贪污案由北京市海淀检察院移送起诉。
2006年5月到今年4月,杨某在北京一所大学的中心食堂任职收银员兼服务领班,负责收银业务,办理新餐卡、退餐卡、餐卡充值等工作。检方指控,2007年7月,杨某发现单位没有人核查他上交给财务部的餐费金额是否与餐卡管理系统显示的应收金额一致,他便开始偷拿自己所收的餐费。杨某利用每天去财务部上交当日餐费的机会,在电梯里偷偷将口袋里的餐费扣下一部分。到翌年5月,杨某已从该食堂贪污了几十万元餐费,全部用于日常奢侈消费。此后杨某在珠海的朋友邀他去工作,终日忐忑不安的杨某便匆匆离开北京前往珠海。由于他在珠海的生活并不宽裕,两个多月后杨某便回到北京原单位继续任职。此后他重蹈覆辙,截至今年4月,他涉嫌共偷拿该食堂的70多万元餐费。
在此期间,他每天请朋友在北太平庄附近的御马墩、金九龙等餐厅就餐,每次花费2000元左右。此外他周末还经常到郊外旅游,每次都要花费近万元,甚至数万元。他还购买了笔记本电脑和多部品牌手机。随着杨某的生活越来越奢侈,贪污的窟窿也越来越大,他担心此事败露,便于今年4月21日不辞而别,连当月工资也没有领取。9月1日,杨某在杭州市一家旅馆办理住宿手续时被警方抓获。据他交代,他很多做生意的朋友出手阔绰,使他十分嫉妒,他遂贪钱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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