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大学医学院外科学系前女行政主任,于2004至2006年间利用职权使用两张港大医疗技能发展中心的公司信用卡,签帐购物及现金透支,款项达300万元,早前承认一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5月26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监1年10个月。
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利用雇主的信任,盗取大学的款项,严重违反诚信,以4年作为量刑起点,但考虑被告认罪,事发后已偿还九成款项,没有案底,并相信被告在婚姻及工作的巨大压力下而犯案,因此减刑至1年10个月。
被告陈秀红,41岁,原任职香港大学医学院外科学系行政主任,于04年1月1日至06年12月31日,未经发展中心授权,使用该两张信用卡购物签帐158万3617元,以及现金透支144万元。当被告遇上中心名下的储蓄户口不足时,便伪冒港大医学院外科学系教授兼系主任黄健灵的签署从香港分院的户口把款项转帐。07年初被告向黄教授承认挪用公款,并于同年12月辞去港大的职位;被告于07年7月至9月间,共偿还150万及60万元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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