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一为马利华,右二为赵晓梅(王鑫刚 摄)
北京工业大学原校长助理马利华、财务主任赵晓梅被控贪污、受贿共计100余万元,今天(9月8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64岁的马利华除了曾任北京工业大学校长助理,她还担任过学校的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案发前已退休。赵晓梅现年42岁,曾担任学校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开庭前,马利华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案发之后,马利华已变卖了房产,退赔了全部赃款。
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马利华于1997年8月至12月间,利用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财务处处长,负责管理本单位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收付款不记账的手段,贪污本单位公款70万元。赵晓梅利用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本单位资金调剂的职务便利,截留本单位公款41.75万元,后据为己有。
此外,马利华、赵晓梅分别利用各自所担任的校长助理和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单位资金调剂的职务便利,共同为叶某等人承接北京工业大学理财业务提供帮助。为此,二人收受叶某贿赂各2万元。2008年3月20日,马利华、赵晓梅分别被刑事拘留。
“指控事实基本属实。”马利华听完公诉书后回答道。而赵晓梅则称指控“不属实”。在法庭调查阶段,马利华对检方定性提出了异议,她当庭陈述说,1997前后北京工业大学成立了基金会,获得了社会上的一些捐赠款。为了给学校创收,她找了叶某的公司进行理财。在1997年底过节吃饭时,叶某给了她和赵晓梅各一个存折。马利华当庭称,她以为存折里是自己投资理财的收益,就收下了,后来才发现存折里有1万元钱。对于第二次收到叶某给予的1万元存折,马利华称自己当时也没有意识到这和学校的理财业务有关系。她称自己和叶某平日有些“礼尚往来”,曾互送礼品。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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