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柯可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9-6-22 0: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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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时报:到底谁从论文中受益?
 
局长和科长同乘电梯,期间局长放了个屁,转身问科长:“你放屁了?”
 
科长吭哧瘪肚,小声嘟囔说没放啊。
 
第二天,局长召开会议,撤了科长的职。局长指出:“屁大的事都担待不起,要你何用。”
 
这则故事虽小,却也反映出某些领域的潜规则:做下属、弟子的,如果不能“担待”,在某些地方是不能有立锥之地的。
 
三国街亭之战中,如果街亭不失,那会在一代名相诸葛亮的头上,加上一笔丰功伟绩。但不幸街亭失守,不过也是下属“担待”,挥泪斩马谡而已。
 
在目前被曝光的造假论文事件中,只要是导师和学生一起署名的,要么导师并不知情,被弟子偷偷署上大名;要么导师是“活雷锋”,只是为方便弟子发表论文而已。总之当事单位的调查结果无一例外:导师无辜,学生承担全部责任,并向他人道歉、赔偿他人物质和精神损失。
 
街亭失守,用人不当的诸葛丞相尚自贬三级。现在论文出现问题,两人做事一人挡,第一作者责任全无,弟子、学生大包大揽。这不由让人想起中国象棋中有舍车保帅的战法,弟子、学生身处某一环境中,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心甘情愿”地将责任全部担待起来。
 
在投资领域,大家都清楚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收益,与此同时,又不可避免地面临着风险。收益和风险形影相随,收益以风险为代价,风险用收益来补偿。收益与风险的基本关系是:风险较大的投资,其收益率也相对较高。只有在不健康的环境中,才会出现只受益、不担责的情况。
 
我们姑且相信导师及所在单位的声明属实,现在只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出面,按照经济学的原理处理,查一查谁从这篇造假论文中受益了。查一查导师是否在申请国家、地方课题时,将这篇论文作为研究基础,列入自己以往的论文清单;有没有在申报职称及各种奖励时,将此论文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有没有在自己的简历介绍中,将此论文纳入自己名下;有没有在学术会议中,以这篇论文的成果来进行学术交流;有没有享受到这篇论文带来的学术荣誉。
 
如果,“这个真没有”,那么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只承担疏于管理的责任即可;如果有,那么受益就要担责,不管知情不知情,所有署名者,谁受益更大,谁就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责任”。这可以用于保护自然环境,也可以用来净化学术环境。
 
《科学时报》 (2009-6-22 A4 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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