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月2日公布了《2009年工作要点》。《要点》中提到,在2009年里,教育部将致力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培养高素质人才、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同时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全力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根据工作要点,教育部将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质量工程。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相对稳定招生规模,继续加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实施力度。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学科专业建设,加大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支持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建设和改革。全面推进高校学风建设。加强高校教学科研能力建设。
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规划和启动新一轮教学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方案,切实加强分类指导,促进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建设全国高校教学质量信息数据库和质量监控信息系统,积极探索教学状态数据发布、专家进校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机制。继续开展专业评估认证试点。
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动高校设立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完善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继续加强医学、法学学位体系研究,完成专业学位总体设计工作。深化以初试、复试和推免生为重点的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的选拔。积极推进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改革,做好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工作。
另外,教育部还要求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全力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完善国家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积极推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做好高考命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行为,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和高校违规招生。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加强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和监督。
此外,教育部还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进程;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继续做好《考试法》的修订;加快起草《学位法》、《终身学习法》,深入落实我部制定的教育立法规划。加大教育法律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另外,教育部还要求开展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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