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重新修改了教师师德规范条例,明确规定在重大灾难发生时,教师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
任何一个人,在重大灾难发生的危急关头,都可能成为不顾一切的逃离者。由此,我们应该更深一层次地想到:仅靠一般意义上的道德约束,很难对重大灾难发生一瞬间的教师产生强大约束力,所以得有写在纸上的“公约”。这种契约使教师成为责任人,而不是一般的自然人。
在地震发生时,四川安县桑枣中学有条不紊地组织师生撤离到操场,这得益于每学期一次的紧急疏散演习。经过这种制度化的演练,在地震发生时,学生如何撤出,教师应该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师生应该保持什么样的关系等,都做得比较到位,师生安全由此得到保障。
当然,在此前提下,如果再能把校舍建成最安全的建筑,那就更提升了安全保障的水平。所以,在新的师德建设标准出台之后,还要有新的校舍建设标准出台,并通过相关阳光法案使校园建设置于公共监督之下,使每间校舍都有公开的建筑设计者、建设者、监理者、主管官员等,并有相应的、合法的问责规定,用制度保证每一个建设环节都不出问题,都体现对生命的终极关怀。
笔者注意到,道德决定论者往往希望仅仅通过个人的牺牲来成就精神的崇高,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就陷入了象征即价值的表象追求,而没有追问对生命关怀的真正意义与价值实现的理性方式。由此形成的后果是,道德决定论者常常是制度建设的懒惰者,他们不知道,尽管瞬间的道德表现也与平时的精神修炼相关联,但还是不能仅仅靠这种瞬间的表现,而必须要有更有力的制度保证。
从这个意义上说,范美忠事件的另面意义,通过新闻的报道实现了:无论是通过博客再到纸质媒体,还是通过电视辩论到网络辩论,都使我们看到一个相对真实的人。作为灾区受难者之一,范美忠是幸运的;但作为教师,没有能更好地呵护学生,他的表现却令人遗憾。
但是,当一些人仅仅用道德的大棒,来迎头痛击他时,公众又会站到同情范美忠的立场做换位思考。从这个角度上讲,范美忠又成了一个“自我牺牲”者,他通过展示自己特殊时刻的瞬间表现,唤起了公众的思考,也由此促成了相关制度的改进。
“范跑跑”事件引起无数人转身思考自己的人性弱点,思考相关制度与规章的缺陷,并使之有了良性改进。这实际上是“范跑跑”事件的独特价值,也是它的积极意义。
吴祚来(北京 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