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5月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公安、卫生部门根据灾区实际情况,尽力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并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五·一二”地震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
据统计,截至五月二十日十二时,四川省汶川县八级地震已造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湖北、河南、贵州、湖南等九个省(市)三万四千零七十四人遇难,二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三人受伤,累计失踪三万二千三百六十一人。
姜力指出,为妥善及时处理四川省汶川地震遇难人员遗体,预防地震灾区疫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灾区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近日联合制订了“五.一二”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对遗体处理方式、遗体辨认程序、境外人员遗体处理、卫生防疫、协调配合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根据遇难者有效身份证件或经亲属辨认,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门安排火化;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土葬处理。无有效身份证件也无亲属辨认,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公安、卫生部门根据灾区实际情况,要尽力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并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五·一二”地震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遗体及时火化或土葬。遇难者经确认是外国人士,遗体由中国殡葬协会进行防腐处理,遇难者身份确认、通知、遗体运输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意见强调,遗体搬运和土葬,应当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参照卫生部有关技术方案进行。遗体处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尊重遇难者尊严,并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