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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政法大学对卷入“抄袭门”教授停复职应有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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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卷入“抄袭门”而从10月8日被学校停职的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杨帆,和他的同事金仁淑教授,已经双双恢复正常工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对记者说,复职并非意味着已经有了结论,也不代表此事将不了了之“和稀泥”,目前对两人问题的审查仍在进行中,而停职只是要求两人反省检查,目前两人的检查都已经上交学校,恢复工作是正常的。(11月25日《中国青年报》)
在笔者看来,政法大学当初对两位教授做出停职决定,以及现在让他们复职,都不正常。虽然停职检查,严格上说还不是处分,还处于“检查阶段”,究竟给予怎样的处分要等检查结果才能进一步做出,但是,停职检查一般适用于涉嫌违规、失职的人员,被广义地认为是一种处分,做出“停职检查”的决定,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让有关人员停职配合检查,而在检查结束之后,如果没有违规、失职行为,就要公开复职,恢复名誉;如果有违规、失责行为,则进一步做出处分。
从以上程序分析,当初做出停职决定时,学校并没有给出充分理由,以至于坊间传言,包括当事人之一杨帆教授也确信,是学校打击抄袭举报人,对于学校这种原因不明的“停职”决定,当事教授完全可以提出起诉。而历经1个月的“停职检查”后,学校还没得到审查结论,在不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就让他们复职,这既是对“审查工作”不负责———如果继续检查,仍旧需要当事人配合,是不是还要停职?也是对当事人不负责,因为这样的复职,并不能还其清白。
停职检查,不是学术休假,让教授去修身养性,不是发个通知命令教师停职就停职,而再发个通知让他复职就复职,必须严格遵守程序,依法办事,调查、听证、处理。政法大学的此次行为,强化了行政管理者的权威,却同时损害了教授的尊严,破坏了学术管理的基本规则。虽然政法大学的领导一再表示不会不了了之“和稀泥”,但人们恰恰担心的正是学校会“和稀泥”,因为此前的一些做法,或多或少有“和稀泥”的影子。
□冰启(上海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