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被授予博士学位,女博士生杨非(化名)将母校北大及(北京)市教委告上法庭。昨天(11月19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宣判,杨非的诉求被驳回。
杨非是北京大学2004级博士研究生,主修神经病学专业。她诉称,因她与导师有矛盾,2005年底,学校为其更换导师,研究课题也随之更改。去年5月,杨非通过论文答辩后接到医学部通知,“只发毕业证而不授予博士学位”,理由是她未完成发表论著的要求。杨非认为,她没发表论文责任在北大,遂向市教委申诉,要求撤销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但市教委不予受理。她因此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北京大学的“拒发令”。
庭审中,北京大学代理人表示,通过答辩不意味着一定被授予博士学位,还要符合相关规定。市教委表示,“她要求撤销北大不予授予其博士行为的决定,不属于学生申诉范围”。
法院最终一审判决,驳回杨非的起诉。法官认为,学位的授予应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委员会进行评定后决定,不属于学生申诉的审查范围。杨非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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