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公平公正。是机会均等,反映在教育上,就是要努力促进教育公平。而教育公平,也可以说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因为没有教育公平,很难达到社会公平,没有社会公平,自然也谈不上社会和谐。
最近几年,从中央政府到各地政府,都用相当的财力来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取得可喜成效。但是,无庸讳言,在目前,教育公平问题依然相当突出,如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拉大。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由于教育投资不足,许多贫困地区的学校缺乏起码的教学设备,而且还表现在教师的待遇上。城市的教师工资一直上涨,而乡村教师往往仅拿基本工资,在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实施以后,许多地方连基本福利也无法保障。诸多原因导致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优秀教师外流严重,许多地方依然要靠代课教师来支撑,几乎吸纳不到师范大学的优秀毕业生。
再如校际、班际差距进一步拉大。现在中小学的择校热、择班热愈演愈烈。长期以来的重点中学、重点小学制度一直为择校热推波助澜。尽管国家规定九年义务教育不允许择校,但在学校之间的差别如此之大的情况下是很难真正落实的。同时,许多学校将学生按成绩进行仔细划分,分成重点班与普通班以及各种特长班。在一所学校之内,好的优质教育资源往往大幅度地向好班倾斜,使得最需要帮助的学生享受的是最差的教育资源,加剧了学生之间的差距,也对学生的学习和心理造成了非常消极的影响,许多学生因此自暴自弃。
所以,要在教育领域内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觉得当务之急是至少要解决好两个问题: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公平。这是教育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一个关系着国计民生的大问题。要逐步采取措施加大对薄弱校的改造工作,少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应该建立中小学校教育基准,对学校的基本设施、教师水平、学力发展有明确的要求。应该实施农村教师的国家行动计划,通过一定的机制减缓教师的非正常流动。要努力缩小西部教师与东部教师、农村教师与城镇教师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教师与公务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要坚决取缔按照分数录取的实验班、重点班制度,取消示范校、重点校的评选制度,建立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指数。要总结推广苏州等地农村村小现代化建设与安徽铜陵的无择校的经验。
二是坚定不移地落实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针对目前对素质教育的研究不够,特别是实践探索不够的问题,应该进一步加大考试评价的改革力度,充分鼓励各种素质教育的实践探索,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以人为本,把人的全面发展落到实处。
(作者系民进中央副主席)
《科学时报》 (2008-11-17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