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一雪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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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高校出台新规加强导师管理

 

本报讯(记者袁一雪)近日,河北工程大学网站刊出《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数量审核的通知》,规定具有近三年没有承担新的科研项目、没有取得任何科研成果、目前无培养研究生需要的可支配科研项目经费,且指导研究生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履行导师职责等情形者,暂停2020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无独有偶,西南政法大学、济南大学、郑州大学、武汉纺织大学、中北大学等高校近期也都出台了加强导师管理的新规。

按照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已经暂停了20名博士生导师、50名硕士生导师2019年招生资格,以及10名博士生导师、92名硕士生导师2020年的招生资格。

而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曾对研究生导师提出“有舞弊作伪行为的指导教师,做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严重败坏学术道德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的要求。去年华中科技大学就因为一位硕士研究生跳楼而终止了其导师的招生资格。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理事长熊丙奇看来,这样的规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有问题。“对于某些出现问题的导师,完善考核办法的核心是要落实导师自主权、明确导师权责,而不是在目前管理框架下强化奖惩。”熊丙奇告诉《中国科学报》。

他表示,当前的研究生导师制存在两大问题。首先,研究生导师缺乏充分的招生和培养等教育自主权,导致导师难用自身教育声誉与学术声誉来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其次,研究生导师的其他职权没有被明确界定,因此出现教师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的现象。而且,导师拥有学生能否留学和毕业等决定权,所以学生如果遇到“不良”导师,只能忍气吞声。

要完善导师制度,首先需要解决导师自主权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高校加大了硕士研究生推免改革的力度,在博士招生中,则探索实行申请审核制,逐步扩大导师自主权,同时也提高导师的责任意识。

其次,要在高校体系中去行政化。熊丙奇认为,要建设一流学校,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不能以行政化管理方式管理大学。

“只有真正地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才能彻底解决目前高校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熊丙奇说。

《中国科学报》 (2020-07-14 第6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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