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志伟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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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提出7条意见着力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棋到中盘,下一步如何落子

示范区建设需要多部门合作、多要素集合,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在成果与需求之间牵线搭桥的简单操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本报记者 秦志伟

日前,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作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的试验田和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先行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下一步动向引发广泛关注。

从2016年至今,科技部已批复建设9个示范区。示范区哪些因素更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如何与地区特色发展形成合力?这些问题的探索都将为下一步加快示范区的建设起到借鉴作用。

“从示范区建设目标来看,各级各类高新区、开发区等已有创新平台最有可能率先突破,成为示范区建设的物理载体。”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刘钒告诉《中国科学报》。

从一城一地到“城市组团”

按照批复建设的时间,已建的9个示范区依次是河北京南、宁波、浙江、山东济青烟、上海闵行、江苏苏南、吉林长吉图、四川成德绵和广东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从区域分布来看,示范区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东北等主要城市群。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

“科技创新优势和产业基础条件都比较突出,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科教底蕴、技术积累和承载能力。”刘钒说。

从示范区批准建设的时间来看,2016至2018年每年批准建设3个,2019年没有新建。其中的一个特点值得关注,即示范区建设从单个城市向城市组团扩展。在刘钒看来,这表明国家已经意识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绝不是一城一地之事,而是遵循“比较利益取向”的市场化选择,特别是需要通过区域创新资源的有效集聚形成成果转化的闭环。

从这个角度来说,示范区对区域选择提出了较高要求。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9个示范区普遍依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农高区等现有区域创新平台。

例如,山东济青烟示范区依托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济南、青岛、烟台国家级高新区等已有创新平台而建;上海闵行示范区依托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紫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现有创新平台而建,等等。

长期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战略研究工作的秋凡(化名)告诉《中国科学报》,依托这些已有创新平台来建设示范区,有利于创新资源的有效聚集,也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各要素的整合。

科技部最新文件也要求,示范区要聚焦高新区、农高区等科技园区主导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定期发布技术需求清单和新技术应用场景清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基地,加强产学研协同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

界定关系是关键

但在实践的过程中,秋凡也担心示范区与已有创新平台之间可能存在的现实问题。“一个是太没关系,各做各的;另外一个是太有关系,只是多了一块牌子,和某些已有创新平台成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示范区作用的发挥。

示范区与这些已有创新平台之间到底该是什么关系?在刘钒看来,应是“全局与核心的关系”。

“无论是示范区建设,还是高新区、开发区等自身高质量发展,都要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两者不仅不会产生矛盾,反而具有明显的共同目标和利益交汇点。”刘钒表示,如高新区可充分利用建设示范区的机遇开展成果转化先行示范,助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例如,四川省主要依托成都、德阳、绵阳三个国家高新区建设成德绵示范区,在此基础上,四川又在全省布局设立了14个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其中明确以高新区、经开区为主体建设示范区的就有10家。

紧接着在2019年,成德绵示范区和14个省级示范区纷纷依托国家和省级高新区,遴选了近百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建立了首个国家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组织实施重点成果转化示范项目140余项,制定发布全国首个科技金融发展规划,有力促进了成德绵示范区的建设。

此外,四川省明确提出,省级科技计划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将优先支持成德绵示范区和14个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秋凡也表达了类似观点。“已有创新平台是示范区建设的依托和基础,示范区的建设如果离开这些平台,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因此,秋凡补充说,示范区只有依托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原有平台,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科技创新的实际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和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才能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并带动周边区域乃至全国范围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

2017年10月,科技部印发的《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也强调,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条件之一是要有较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基础和突出的示范特色,技术市场交易额等主要指标实现持续增长。

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成果转化是否顺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科技创新活动的效益。在刘钒看来,示范区的建设,是为了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增强成果转化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

山东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贾永飞告诉《中国科学报》,示范区建设要重点解决高校院所、企业作为成果转化主体的创新能力薄弱的问题。其中,成果信息作为成果转化“种子”的共享利用问题、服务机构作为成果转化“桥梁”的能力问题,以及基于成果转化全链条、全要素营造转化生态环境和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评价体系对产业支撑不够等问题非常值得关注。

刘钒认为,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操作层面看,示范区建设也存在“不愿为、不敢为、不好为、不会为、不作为”的难点。除此之外,不同示范区承担的探索任务不尽相同,如何充分体现本地区的产业特色与区域禀赋,也是示范区建设需要克服的难题。

例如,全国各地普遍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而且很多地区都是七大新兴产业全部推进。这样一来就容易出现雷同,很难彰显本地区特色产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特色。

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丁明磊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要引导国家高新区和自创区依托所在地区资源、区位、禀赋差异,因地制宜、主动作为,探索各具特色、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针对示范区建设,丁明磊认为也要有特色。“要给予政策空间,在政策实施和评价上持有分地区差异化的思维与态度,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基于地方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的创新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受访专家表示,示范区建设需要多部门合作、多要素集合,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在成果与需求之间牵线搭桥的简单操作。

“示范区建设目前最大的难度在于‘无形’,未来应该是‘无形+有形’。”秋凡建议,示范区的建设可以参考科创中心和科创大走廊的组织和推动方式,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撑、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实体。

 

《中国科学报》 (2020-06-19 第3版 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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