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将在京津冀等8个区域取得的新一批23项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经验向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这是自2017年后,国办再度发文推广相关改革举措。
此前,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和有关省市、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深度融合、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取得了一批改革突破和可复制推广经验,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7年印发通知予以推广。
此次推广的23项支持创新相关举措,包括“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5项、“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面4项、“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等科技金融创新方面5项、军民深度融合方面6项、“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等管理体制创新方面3项。(赵广立)
《中国科学报》 (2019-01-24 第5版 转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