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这是代表在投票。
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据新华社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号主席令,根据大会的决定,对这次大会表决通过的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予以任命。
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提名,经投票表决决定,韩正、孙春兰、胡春华、刘鹤为国务院副总理,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为国务委员。
这次会议的议程是: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人选;分别表决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设10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经3月13日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根据大会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全体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分别进行了集体宣誓。
《中国科学报》 (2018-03-20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