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斯峒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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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力促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本报讯 近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印发。据悉,《实施细则》旨在支持金融机构聚焦服务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根据科创企业特点和需求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

据了解,《实施细则》的支持主体包括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实施细则》的支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金融引领发展,通过房租补贴、支持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或平台建设、推动金融科技企业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支持企业获得金融业务资格等方式,优化新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完善产融结合的金融支撑体系,从绿色金融、天使创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并购重组、融资租赁等方面为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三是深化科技信贷创新,支持企业开展间接和直接融资,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根据《实施细则》,中关村将支持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平台,提供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等创新型金融服务的企业,以及从事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的金融科技企业入驻互联网金融功能区。

中关村管委会将会同互联网金融功能区所在区政府联合给予支持。其中,中关村管委会给予每家企业的支持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按照实际房租费用的50%给予补贴,中关村管委会与区政府对企业房租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房租支出额的50%。对单家入驻企业补贴期限一般为1年,最高不超过3年。

中关村也将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关键性平台建设。根据平台服务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和企业效果、平台运营规范性、服务收入、技术先进性等情况,按照不超过平台在建设运营中已投入的场地房租、研发人员工资、硬件设备采购、软件系统采购、设备及系统运维费等经审计后费用的50%给予支持,单个平台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实施细则》中的重点产业,是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的“前沿信息产业、生物健康产业、智能制造和新材料产业、生态环境与新能源产业、现代交通产业,以及新兴服务业中的科技服务业”。

据悉,随着《实施细则》的落地,中关村将进一步支持金融机构聚焦服务中关村创新创业主体,根据科创企业特点和需求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当好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载体。(斯峒)

《中国科学报》 (2017-10-12 第8版 首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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