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邱锐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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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价高过房价”谁之过
 
■邱锐
 
清明节期间,有记者专程调查了北京多家公墓和陵园,发现一小块墓地价格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且不少墓地连年涨价。例如,在万佛华侨陵园,普通墓地价格为9.8万元/平方米,高档墓地达40万元/平方米。此外,上海及很多省会城市也面临着“坟价比房价高”的问题,进而让许多人发出了“生为‘房奴’,死为‘坟奴’”的哀叹。
 
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国的墓地主要分两种: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城市经营性墓地。其中,除部分历史遗留国有公墓外,大部分城市墓地完全企业化运作。这导致城市经营性墓地价格高企存在一定的必然性——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人口年死亡率约0.65%,每年需要新增近7000万平方米墓地。同时,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大部分省份现有墓穴都将在10年内用完。
 
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土地资源不足,当前我国墓地处在一个供不应求的状态。因此,墓地价格高企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问题在于,城市中的墓地是否应完全交给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运作?或者说,城市墓地资源是否全部应由市场分配?笔者认为,答案或许是否定的。
 
一方面,墓地固然是一种商品,但又不是一般的商品,而是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其承载着中国传统伦理、生命尊严与养老送终的观念。尤其是中国传统的“入土为安”思想,使墓地需求成为一种刚性需求。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确是一种极其有效且公平的资源分配方式,但它绝不是万能的。尤其在资源极度稀缺时,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会导致严重分配不公。这种不公,加之墓地的特殊性,会引发社会的强烈不满。
 
在市场失灵时,就需要政府的“有形之手”进行干预。从这个角度来说,目前墓地市场价格的不断攀升以及民众不满的加深,也是政府“有形之手”监管缺位的结果。具体来说,这种缺位的表现之一即为法规欠缺——我国至今仍无《殡葬法》,只有国务院制定的《殡葬管理条例》和部分地方法规。而对墓地价格进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民政、工商、物价等多部门密切合作,但法律的缺失导致执法主体不明、执法权分散等问题,进而放任了墓地价格的不断攀升。
 
总之,对于墓地这种特殊的商品,政府不应完全放给“无形的手”来分配,而是应积极干预,让“有形的手”发挥作用。例如,加速推进《殡葬法》出台,同时将一部分公墓定位为城市基础设施,加大投入、建设和管理力度。此外,积极提倡树葬等绿色殡葬方式,改变民众传统意识,减少对墓地的需求,最终让墓地价格降至民众承受范围之内,使“让生者得到慰藉,让逝者更有尊严”这一殡葬改革愿景得以实现。
 
《中国科学报》 (2014-04-08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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