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贡晓丽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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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从供应与立法开始
 
■贡晓丽
 
近日,中国肺癌南北高峰论坛在京召开。目前,肺癌已成为中国第一癌症死因,其发病率和死亡率的迅速上升在近10年尤为明显。
 
与会专家称,有明确证据显示吸烟导致的癌症有13种,包括肺癌、食管癌、胃癌、肝癌、口腔癌等。全球11亿烟民中中国占3.5亿。其中15岁以上人群总吸烟率高达33.5%,这与国际社会的控烟目标相距甚远。
 
国际一项研究结果显示,戒烟10年后,患肺癌的危险性比继续吸烟者降低一半。中年以前戒烟,可减少90%以上由烟草引起疾病的风险。对吸烟者来说,戒烟当然越早越好,但决心戒烟,任何时候都不晚。
 
吸烟是一种成瘾的行为,戒烟也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控烟,除了需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还应该通过经济手段:提高烟草税、上涨卷烟价格、有效降低烟草消费量等,从而抑制吸烟者的烟草消费需求。
 
我国50%的吸烟者购买5元/盒或者更低价位的卷烟,这说明我国大多数吸烟者的卷烟花费处于很低的水平。过低的价格使得很多初尝烟草的消费者没有经济负担,容易上瘾。卷烟调价空间很大,应该提高卷烟零售价以影响吸烟行为。
 
从吸烟率与肺癌死亡率的统计图表中,可以看出吸烟率与死亡率有明确的正相关性,但由于吸烟和死亡有明显的时间差,其延迟效应需要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会显现。
 
显而易见的几项“第一名”倒是值得大家反思:中国的烟草种植面积、收购量、产量、卷烟消费量、烟草利税,都是世界第一,而我国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人数,仍然是第一。
 
我国的烟草行业现状是税高价低,提高卷烟价格,实行“价税联动”,则可以在抑制私人烟草消费需求的同时,增加政府税收。
 
加强控烟立法是减少吸烟者数量、促进戒烟的又一举措。2006年1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生效,《公约》是我国政府郑重签署的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有关控烟的具有法律效用的国际公约。
 
按照《公约》的要求,五年内须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行政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但目前我国仅有极少数城市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涉及的公共场所范围很少,且大部分都不包括工作场所、餐厅、酒吧等。此外,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过轻。
 
政府应加快制定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法规,而不是仅在某些条款和细则中体现相关规定。这也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该有的履行公约、完成承诺的积极表现。
 
上世纪50年代至今,西方国家经历了肺癌人数的持续增长到平稳回落。癌症似乎是社会进步必须付出的代价。中国的18亿亩耕地将来要养活近15亿人口,各种促进粮食产量的办法,与我们的身体和癌症的发生存在什么关系,仍有待研究。
 
尚处在发展期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希望疾病的发生不要重蹈欧美国家的覆辙。
 
《中国科学报》 (2013-12-06 第17版 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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