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惠钰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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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大协作:谁“主”,谁“客”?

 
目前国内种业企业根本不具备通过资本运作实现兼并重组的实力。通过“大鱼吃小鱼”式的并购,只能产生更多的小公司。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本报记者 李惠钰
 
中国种业已到了该“捏把汗”的时候了。
 
本应是一条完整产业链的现代种业,却在各个环节受阻。研发与生产销售脱节;重复研究造成资源浪费;评价机制不公致科企矛盾频发;企业研发能力薄弱,未实现真正的“育繁推”一体化……
 
面对种业困境,中国科学院院士、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谢华安日前在中关村全球农业生物技术创新论坛上指出,中国种业应发扬“大协作”精神,要开展多学科学术攻关提高综合育种水平,通过跨单位大联合促进中国种业做大做强。
 
不过,大协作的愿景虽好,道路却并不平坦。
 
最理想的状态
 
种业实际上应是一条统筹兼顾品种选育、种子繁殖、推广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条,它既有研发的性质,又是以需求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化行为。这也是我国种业一直追求的理想状态。
 
若从研发环节考虑,单纯依靠传统育种已很难获得继续生存的空间,分析孟山都、先锋等全球知名种业公司的成功经验不难发现,生物技术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全球种业的发展方向,也成为它们做大做强的根基。
 
正如谢华安所说:“育种就应该把视线放在较高水平上的品种选育,这是大面积增产所急需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要既继承传统育种,又结合新的生物技术,创制出优质的种子材料和新品种。”
 
对此,大北农生物技术中心总经理吕玉平表示赞同。他对《中国科学报》记者称,传统育种追求的是单株的高产,但却存在晚熟以及种植密度低,不适合机械化等一系列问题。而运用高通量分子标记辅助育种、转基因等生物技术,不仅能增强种子抗逆性,还可大幅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同样,生物技术如果没有传统育种作为基础,其价值也无法体现。
 
而除了跨学科协作“苦练内功”以外,吕玉平认为种业大协作还应是将企业作为科研主体和领头人,来确定整个育种思路,通过分享科研院所及大学的种业资源,最终整合成市场所需要的产品。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世煌同样认为,大学和研究院所客观上只是国家产业技术链上游的一个公益性环节。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些机构都应该支持企业按照市场竞争规律建立育种的产业技术链。
 
国家也一再发文提出,要引导国内种业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和整合,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龙头企业,改变目前种子企业“多、小、散”的局面。
 
然而,“理想丰满,现实骨感”,中国种业要想真正实现大协作却并非易事。
 
现实遇阻
 
从事现代育种的“烧钱”程度,就让很多企业望洋兴叹。
 
吕玉平称,仅大北农生物技术中心每年用于育种研发的经费就超过1个亿,这种投入力度在国内来说也是少数。可是,与国家投给科研单位的巨额经费相比,仍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科研单位与企业形成不公平的竞争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企业的研发积极性。
 
实际上,目前许多科研机构的育种方向都不明确,随意性很大,发表文章和评职称是其科研和育种的主要目标之一,产品转化率往往居从属地位。企业从科研机构购买的品种,实际的商业化利用价值并不大,这就成为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的最大障碍。
 
不仅如此,企业面临的负担还在于,科研单位拿着国家经费研究出的成果却要参与商业化竞争。“现在品种的价格越来越高,企业就算买来,短时间内也不可能盈利,挣的钱还不够付转让费和许可费的。”吕玉平无奈地说,而对于科企双方共同合作的成果,也存在复杂的利益分成问题。
 
就目前来看,国内承担育种任务的仍然是高校院所,而作为国家的公共研究机构,本应资源共享,但由于育种项目关系到每个育种人的切身利益,自己人之间也出现了“内讧”。
 
隆平高科原总裁刘石就多次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育种专业人员大约一万人,远超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育种队伍,但是育种效率和效益却十分低下。
 
“由于我国高校院所的育种项目都是各自为战,相互之间信息不交流、育种资源也不共享,造成由社会公共资源支持的科研育种项目重复建设和浪费严重。”刘石说。
 
虽然行业乱象丛生,但发展壮大种子龙头企业仍然是种业人的共识,为此,国家也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不过,这种企业“大协作”在吕玉平看来更是个棘手的难题。
 
“现在国内根本就不具备通过资本运作实现兼并重组。同样都是盈利一百多万的企业,谁也买不起谁,而通过大鱼吃小鱼式的并购,也只能是产生更多的小公司。”吕玉平说。
 
更有悖常理的现象是,国内越来越多的大学教授、研究人员也开始做商人办企业,表面上是产学研结合,实际上却造成国内小公司越来越多,反而强化了产学研的分离。
 
探讨最优模式
 
眼下,科研单位与企业并存的这种双重利益格局,在张世煌看来是不可能支撑种业长远发展的。而要想实现种业大协作,首先就要破除科研育种体制的障碍,即加快改革种业研发投入方式、品种审定及评价机制,打破“企业队”与“国家队”的不公平竞争。
 
也有专家为此建议,国家育种科研经费也应分成两块:一部分投给大学及科研院所从事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另一部分则投给企业用于商业育种。
 
在张世煌看来,中国种业更需要施行产业技术链管理,即以企业为核心、市场为目标、产品为主线,并以此来组织各科研生产元素携手合作,使每一个环节都专业化地围绕产品进行运作。与此同时,企业与科研院所也必须明确谁是主体、谁是客体。
 
而对于企业来说,吕玉平的观点则是要凭借自身的尖端技术进行行业整合,这也是企业的唯一出路。
 
在他看来,如果一家公司能拥有一项独特的技术,并因此垄断市场,才有可能吸引更多企业与之合作并给予利益分成。只有通过这种模式,种业公司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并获得并购的主动权。
 
吕玉平还建议种业公司可以先慢慢去渗透、兼并和购买一些地方研究所,以成立联合研发中心或合资公司的方式展开协作。
 
湖北省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国保则对记者建议,政府还应加快研究和制订科企合作的相关法律规定,比如科企合作形成的共有知识产权应该如何确定归属和分配收益等,以此来引导和鼓励不同主体开展合作。
 
《中国科学报》 (2013-11-27 第5版 技术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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