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思玮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5-29 5: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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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迷雾”下的药店之痛
 
■本报记者 张思玮
 
重重阻力并没有消减社会各界对医药分开改革的热情,因为药品这块“肥肉”足可以让诸多利益集团“垂涎欲滴”。
 
自1997年,我国首次提出了医药分开的设想后,时至今日,虽然多部门也接连出台不少“规划纲要”、“意见措施”,但仍没有太清晰的路径,反倒是有些“雾里看花”。
 
“如果不能切掉药品流通中医疗机构的利益链条,药品经费及用药的合理性、规范性就不可能完全实现。”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将医院药房的经营权与所有权都剥离出医院,使其同社会药店处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百姓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医药分开带来的甜头。
 
药品加成不断升温
 
数据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的卫生总费用高达22224亿元,其中,药品费用占卫生总费用比率一直维持在40%左右,远高于部分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10%~25%的支出比例,药价虚高与大处方不合理用药等现象普遍存在,甚至部分药品的流通成本占据药品终端售价80%以上。
 
在国外,一些医疗体制较为成熟的国家,基本都实现了医药分开,零售连锁药店早已成为药品销售的主渠道。
 
早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曾明确表示,把医药分开作为医改方向实现四个分开之一,这也被诸多业内人士看做切断以药养医的重要“风向标”。
 
之后,有意闯入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商务部,在2010年5月公布的《全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讨论材料)中提出:社区医疗机构药房和现在的零售药店要一体化,有零售药店的地方,社区医疗机构不应再建药房。
 
不过,当今年5月,商务部推出正式的《全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语气便稍显缓和。
 
“不再强硬要求取消药房,而是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探索。”一位曾参与到《规划》制定的人士表示,因牵涉多方利益,商务部也不会“莽撞行事”。
 
政策的“号角”吹响后,作为改革急先锋的上海、深圳、北京纷纷作出响应。
 
深圳通过了《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制订了一系列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将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北京选定朝阳医院和友谊医院启动医药分开试点工作;上海也将在今年下半年启动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试点。
 
零售连锁市场的崭新机遇
 
诸多措施似乎让人们有理由相信,处方购买社会化有望成为现实。但社会药店能否肩负起此项重任,一时间成为业内讨论的热点。
 
参与金象大药房、国大药房等京沪两地大型药店调研的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向《中国科学报》表示,这些药店网点远多于社区医疗机构数量,药价多数低于医院售价,且昼夜经营更具优势,承接社区医疗机构药房应该没有问题。
 
于是,有乐观人士开始大胆预测,医药分开改革逐步实行之后,零售连锁市场有望迎来一轮新的市场扩容机遇。
 
“首先受益的将是在北京、上海等社区医疗服务开展较好地区的零售连锁药店,预计这两个地区药品零售市场有望迎来50亿元和20亿元的扩容。”一位证券公司医药行业分析员直言不讳。
 
但也有人士对此表示出担忧。
 
“药店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如何能保证用药安全呢?”湖北黄冈市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王树平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目前我国共有执业药师20余万名,其中大部分在医疗系统执业,而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近40万家零售药店。“实现40万家零售药店一店一执业药师的目标,恐在一段时间内都难以实现。”
 
由此看来,药师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医药分开的必要前提之一,也被视为药房社会化突破口。
 
“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小型的社会药店,大型连锁药店在药师配备上通常比较好。”上海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曹伟荣说,目前上海已有执业药师3000余位,普通药师9000余位,“这个人数足可以保证连锁药店全天有合格药师为患者提供药事服务”。
 
此外,在硬件方面,大型连锁药店同样实力雄厚。“先进的冷链管理系统甚至比一些大型医院的条件都好。”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总经理李庆福还觉得,在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在药店得到的药学服务要多于医院药房。
 
“在医院仅限于发药的时候有药师把关。而药店售药则是需要把售前、售中、售后的用药指导都做好。”李庆福说。
 
难言之隐
 
“医药分开,主要强调的是取消药品加成,并不是要求药房一定得从医院分离出来。”于明德觉得,如果医院的药房没有药品加成利润,考虑到用药安全和患者方便等因素,完全可以保留下来。“片面地强调形式上的分开,未必是一件好事。”
 
而社会药店的医保定点资格的获取也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据统计,当前全国仅有34%的零售药店具有医保定点资格。
 
“我觉得,只要拥有国家规定开办药店的各项手续,就应该成为医保定点资格,并且,所有医保定点的药店都应该实现实时报销,取消那些烦琐的程序。”于明德指出,国家应该赋予社会药店销售基本药物的资格,并且给予一定的补贴。“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利民便民。”
 
即便是上述措施都能够顺利地实施并执行,同济堂制药OTC总监张宾觉得,医药分开后,连锁药店也未必会分到多少份额。
 
“顾及到公立医院的强势地位,药店绝对不可能‘独吞’药品利润。它一定会同医院结成新的利益合作方式,进而有效化解医药分开给医院带来的影响。即便医院真的不保留门诊药房,也只是将药房移到院外。”张宾坦言。
 
记者采访中,这一观点得到了部门药店高层的赞同。他们担心,药店与医院之间更加隐蔽的合作,不仅不会实现利益均沾,反倒会“丢掉更多”。
 
而这显然与医药分开的初衷大相径庭。
 
“只要管办尚未分开、公立医院对医疗资源的垄断地位未被打破,医疗市场不可能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所有通过行政手段的干预,都恐难以获得成效。”朱恒鹏表示。
 
《中国科学报》 (2012-05-29 B3 健康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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