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树平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2-7 7: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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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桃”换“旧符”未见“新容颜”
 
■王树平
 
近日,北京市医改办贴出了医改的“新桃”——“以医养医”。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明确表示,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将出台,试图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调整,改变目前“以药养医”的现状,实现“以医养医”。
 
而这种改变,也符合了卫生部部长陈竺在1月5日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精神:“十二五”期间必须全面取消“以药养医”。
 
那么,“以药养医”这个“旧符”被“以医养医”这个“新桃”取代之后,真的会终结多年的“看病难、看病贵”的局面吗?
 
笔者认为,未必!
 
自上世纪80年代,医疗机构不再由政府包办,而是采取院长负责制来实现政府对医院的宏观管理,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经费补贴政策改变为“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医院的性质虽仍是非营利机构,但都纷纷采取企业管理模式,几乎每个科室都被下达经济指标与任务,而这也直接催生了医院自身的趋利性。
 
于是,扩地盘、拼设备、多卖药成为了诸多医院的常规举措。不可否认,这的确带来了医院的跨越式发展,但由此对医院公益性所造成的“内伤”已经不可估量。高成本就医、过度医疗已让百姓怨声载道。
 
如果医改仍然只是停留在“以医养医”代替“以药养医”上,笔者认为,充其量只是医疗收入结构的调整。对患者而言,只是把钱花在医疗服务上,还是把钱花在买药上的区别。“看病贵”依然存在。
 
试想,如果实施“以医养医”之后,药品价格却并没有真正降下来,岂不变成一个葫芦没按住,另一个葫芦又冒上来了吗?
 
时至今日,医改的问题还在争论之中,各地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各施其法”,但鲜有百姓知道医疗过程中的矛盾实质所在,他们想到的多是“看病贵”,找医院的“毛病”,而后告知找媒体。而媒体只要能吸引公众眼球,诸如收红包、高价药、吃回扣、医疗事故的报道便层出不穷,大有一副墙倒众人推的阵势。
 
另外,一些地方的基层医疗机构并没有按照国务院补偿机制文件实施综合改革,而是简单地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机构仍然在老的体制机制下运行,何谈实质上的改变呢?
 
也许,百姓关心的并不是什么样的政策,而是政策究竟能给他们带来哪些益处。综观新的医改施政纲领,无论是“以药养医”还是“以医养医”,如果在趋利性不变的情况下,医院仍需通过创收来维系其生存和发展,两者区别并不大。
 
归根结底,医改的主要问题还是应该放在如何定义、保证并落实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上来,提高资源配置与技术的效率。提高医疗服务安全性和质量,加强预防保键功能,实现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还包括医学前沿的研究、医护人员的知识价值等。而完成这些目标任务,既需要加大医院自身改革力度,更得明确政府应该担负的责任。
 
笔者期望,在以后的医改方案中,多一些切实可行的政策指引。就像组织百米比赛一样,发令枪响后,运动员们都必须朝着一个目标方向跑,而不是弥散在运动场中,甚至跑向相反的方向,结果会更加混乱。
 
《中国科学报》 (2012-02-07 B3 健康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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