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羽壮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10-16
选择字号:
禁广告不如强监管
 
■李羽壮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主管药品广告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正在酝酿修订《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可能将禁止非处方药(OTC)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进行广告营销,OTC企业若想发布广告,只能在指定的专业媒体上。
 
消息一经刊发,便引起社会上激烈的讨论。
 
缘何国家药监局禁止OTC企业在大众媒体上发布产品的广告呢?笔者认为,归根结底还是由于违法药品广告太多,药监局、工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实在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
 
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药品的使用应该由疗效决定,不是由谁做的广告好而决定的。现实生活中,消费者通常并不具备专业知识,如果只是偏信广告的片面之词,自行决定选择药物进行治疗,可能会导致危险情况的出现。
 
其实,早在1999年,我国便开始对处方药和OTC药品分类管理,2002年底便开始按分类管理要求,处方药产品不得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2007年5月,《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药品宣传应杜绝一些夸大宣传,掩盖其副作用,以免造成诱导消费者错误用药,造成不必要的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现实的情况,也的确让人有些“寒心”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显示,今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数据中,由各地药监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33648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239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6551次。且多数违法广告行为中均存在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的事实。
 
这样看来,禁止OTC企业在大众媒体上发布产品广告,似乎能够消解人们因听信广告而吃错药的担心。
 
但笔者认为,这种仅靠禁止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的“一刀切”的做法,是无法根治药品虚假宣传,更会让人有一种因噎废食的感觉。
 
当前,国内药品市场上已有近5000个OTC批文,“广告+渠道”的营销组合也成为业内公认的OTC运作模式。
 
还有,我们也应该对OTC广告辩证地看待,它的确存在误导的潜在因素。但也会对消费者起到教育作用,普及和提高消费者健康知识水平,促进自我药疗。如果消费者无处获知OTC药品的信息,一个普通的小感冒就必须跑到医院挂号就诊,想必会进一步加剧当前“看病难与看病贵”的局面。
 
再者说,禁止大众媒体发布OTC广告,对传媒业也会造成一定影响。据业内人士称,药品的广告收入已至少占据大众媒体广告收入的20%。
 
以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感冒药“感康”为例,仅在央视媒体黄金时段广告的费用就有上千万元。由此看来,部分媒体从业者对取消OTC广告可能会影响几万广告从业人员的担心,不无道理。
 
国家药监局下力度整治OTC药品广告,规范广告发布秩序,这一行为毋庸置疑。笔者只是觉得,治理药品虚假夸大宣传,与其选择控制渠道,不如加强监管与规则的制定。
 
平心而论,我们不能一味地责怪OTC企业在广告上的不法宣传。因为作为一个企业单位,肯定会把追逐利润的最大化作为目标。但如果监管和执法不到位,岂不是在进一步纵容企业的犯罪?
 
试想,如果执法够严、监管得力、惩罚够痛,相信没有一家OTC企业敢触及“红线”。但如果药品监管部门为了省事而搞“一棒子打死”,也未免有些过于武断。
 
此外,建议国家药监部门应该好好地对零售药店的处方药加强管理。因为现在绝大多数零售药店并不需要处方,患者就可以随意销售处方药,而处方药的毒副作用远高于普通OTC药的毒副作用。
 
《中国科学报》 (2012-10-16 B3 健康周刊)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科学家描绘低质量系外行星大气逃逸新图象 第一颗被证实有大气层的行星出现了
听导师的话,毕业论文答辩这样准备 大规模基因研究重绘开花植物的生命之树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