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应该像培养全科医生一样培养农技推广员
□本报见习记者 冯丽妃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目前仅为40%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高转化比率。“推广体系是研发与应用之间的桥梁,现在桥梁出了问题。”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吴敬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支撑力仍然不强,特别是在事关粮食安全的问题上,科技对提高单产水平具有直接的意义。然而,由于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与建设滞后、科研与农业生产结合不紧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多方面原因,我国农业科技转化率久居低谷。其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滞后的原因不容忽视。
管理体制成屏障
“农业部门管事不管人、乡镇管人不管事,使相关推广制度执行难度较大。”吴敬学说,管理体制不顺是制约当前农技推广的一道障碍。
现在多数综合性农技推广中心、农技站和基层林业站都是由乡镇政府管理,县级农业部门只进行业务指导,造成农技推广工作管理脱节。
同时,基层推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推广队伍结构不合理也严重影响着农技传播。在一些乡镇,不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占用了技术人员的岗位,非专业人员过多,有的高达60%以上;除此之外,每年只有约8.7%的农技人员能够得到一周以上的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长期得不到知识更新,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现有保障条件不足,是导致农技推广员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据调查,在县级以下农技推广机构中,财政全额拨款的仅占69.8%,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的仅占36.8%;没有专用电话的站达50%以上,没有固定办公用房和计算机的占70%以上,没有交通工具和实验示范用地的仅占90%。
此外,推广机制本身也限制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如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等。
“当前,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都呈现出新的问题,当初制定《农技推广法》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因此在这些问题面前显得力不从心。”吴敬学说。
解困之道在变革
农技推广工作滞后是导致科研与应用脱节的重要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当前的农业推广体系进行变革。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全世界约有150个国家的农技推广组织的主要形式是以农业部为基础的官方机构。由此可见,政府经费投入、政策扶持和宏观管理是农技推广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基础。
吴敬学介绍,农业科技的重要性使世界上很多国家很早就通过立法手段保证农技推广的落实。美国是农业推广立法开始较早的国家之一,法律规定由农业部与捐赠土地的大学合作,在每个州建立一个从事农业推广和普及的机构,主要任务是向农民提供各种培训,将大学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迅速推广给农民。
日本1948年颁布了《农业改良促进法》,对农业改良推广的任务、机构设置、经费、农业改良普及支援的任用、待遇、精修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为了保证农技推广队伍的质量,美国、日本明确规定,农技推广人员必须获得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并通过国家统一的公务员考试和推广员资格考试才能胜任,新录用的推广员试用1~2年并考试合格后方能转成正式员工。
荷兰规定,推广员必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短期培训班,每两年至少要参加一次长期培训班,每4~5年要更换一次工作岗位。
稳定、高素质的推广队伍是提高科技转化率的重中之重。然而,吴敬学强调:“农技推广员就像全科医生一样,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培训出来的。我们应该假以时日,培养一批优秀的农技推广员。”
吴敬学建议,在培养农技推广员的同时,国家应该给予其较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吸纳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又拥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员从事推广工作。
此外,促进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还应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建设、发展多元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培训。
《科学时报》 (2011-10-12 A3 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