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欢欢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0/12/9 16: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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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释放促进储能发展积极信号

 

最近一段时间,多地先后发布电价调整相关通知,进一步调整峰谷电价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表示,我国储能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全面商业化规模化发展的诉求极其强烈,这些价格“信号”将为储能发展释放空间。

11月以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在《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及进一步降低谷期电价并拉大峰谷价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浙江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降低大工业用电成本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谷段电价,拉大峰谷价差,且增设季节性电价以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山东发展改革委同期印发《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调整,将其与现货市场各时段供需关系挂钩,与新能源发展趋势联系紧密;湖北发展改革委印发《湖北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完善峰谷时段的同时还增设尖峰电价,并调整峰谷价差。

面对这些积极的价格“信号”,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分析指出,市场已对现有峰谷价差体系调整期待已久,若真实储能系统成本确如现有储能市场报价之低,用户侧储能峰谷价差套利商业模式可再现火热。未来,各省峰谷价差必将趋于合理,且将适应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下的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并将与现货市场价格机制挂钩。

此外,贵州能源局印发《关于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提出在送出消纳受限区域,计划项目需配备10%的储能设施,这也是南方电网区域首次明确提出可再生能源配置储能需求。随后,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建设“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认为,未来,面对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规模化快速充电需求的激增,针对充电站配电增容和用户节省电费支出的需求,“储充”和“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将成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的主要配套应用形式。但目前来看,由于部分充电站充电饱和度不高,其运营效益不佳,增上光储项目的需求并不强烈,公共服务车辆充电区域和免费停车区域将成为此类项目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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