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言 来源:《科学新闻》 发布时间:2015/6/26 13: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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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让药价改革红利惠及百姓

 

6月1日,国家又有一批新规施行,其中就包括与百姓息息相关的药价改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自6 月1 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这项被称为我国药品定价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让公众看到了政府治理药价虚高问题的决心。我们期待着这次药价改革的红利能够早日让百姓得到实惠。

近年来,看病贵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药价虚高也成为业内的一大顽疾。为此,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曾多次降低药品价格,然而,药价虚高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因为价格降低而出现了廉价药供应短缺等现象,无法保证患者对所需药物的及时获得,直接影响了公众的身体健康。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价格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去年11 月15 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时就提出“药价要下来,服务要上去”。据了解,在国外,不直接限制市场交易价格,通过强化医保、采购和价格行为等综合监管,引导药品市场价格合理形成的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已逐渐成为主流。可以说,放开药价,更有利于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真实价格,更能反映药品这一特殊商品的真实价值,从而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其实,形成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从企业角度讲,有助于打破垄断,让企业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优化升级,让优秀企业更好地成长;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市场化定价机制会让消费者对产品、服务有更多更充分的选择,从而获得更为长远的利益。

需要强调的是,取消药品定价,并不意味着放弃监管,只是政府的职能重心从事前定价向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了转变。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重新定位在这一领域的“角色”,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高效、快捷、准确地掌握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动态,真正做到科学监管、到位监管。同时要进行实时价格监测,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尽量减少或避免出现个别药品价格波动等现象,为医药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药品价格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做好打攻坚战的准备,科学谋划,统筹考虑,协同作战,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药品价格稳定、质量上升,不断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确保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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