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婧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5/1/20 15:48:35
选择字号:
厦大教授艳照事件续: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局

 

人民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 李婧)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原院长“艳照门”事件有了新进展,记者今天获悉,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将小琴(化名)指控纪玉华涉重婚一案移送到重庆警方进行侦查。

2013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同时,配发了纪玉华参加活动和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为此,厦门大学宣传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曾表示,警方已经在调查之中,如果纪玉华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校方将严肃处理。该校外文学院表示,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

去年7月,该事件的女主角小琴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纪玉华重婚。本网刊发了《“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女主角起诉其重婚》、《“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纪玉华涉嫌重婚案在重庆立案》两篇报道,对“厦大教授艳照门”一事进行追踪报道。

今天,该案件的自诉人小琴告诉记者,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重庆警方进行侦查。

小琴给本网记者发来的“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决定书”显示,该院于2014年7月11日受理自诉人小琴(化名)控诉被告人纪玉华重婚一案,自诉人和被告人纪玉华均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经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之间相互矛盾,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因此决定将本案移送至警方进行侦查。

记者随后与法院核实,法院表示确实已经将案件移送给重庆警方。(原标题:“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局)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中国超重元素研究加速器装置刷新纪录 彩色油菜花又添7色!总花色达70种
考研复试,导师心仪这样的学生! 地球刚刚经历最热2月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