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翟昭君 来源:都市健康人 发布时间:2013-5-6 16: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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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医药广告成为今年整治重点
 
据国家工商总局对相关情况监测显示,仅2012年10月,发现违法医药广告15882条,违法率高达18.98%,发现严重违法医药广告4942条。卫生部门监测结果更是令人瞠目:大多数医疗广告都属违规发布!
 
现状:网络医药广告虚假猖獗泛滥成灾
 
76.7%的人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非常多。我国网络医疗广告违法问题严重。在2012年6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召开的贯彻实施《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表示,通过对主要商业网站广告监测发现,我国网络广告违法问题十分严重,一些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率高达90%以上。而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在2012年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也显示,在被调查对象中,有76.7%的人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非常多。
 
竞价排名为虚假药品广告打开方便之门。早在2009年7月,卫生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7部委联合发布通知,自2009年7-10月在全国开展为期3个月的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8年开始发布互联网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网站名单,至2012年底累计共发布20期,查封300多家违法网站,有效地打击了虚假医药信息的传播。但是,一些被查封网站通过改头换面的办法,重新注册网站,依靠搜索引擎进行相关关键字推广来继续销售虚假药品。
 
如果搜索引擎只是针对具体的虚假药品信息进行关键字竞价排名,对于消费者的危害并不十分广泛,但是搜索引擎对常见疾病也进行了竞价排名,由于这些常见疾病的在百度的竞价排名中,包含大量虚假医药广告信息,社会影响巨大。很多包装盒上将样品标注为“健用证字”、“卫消证字”或“卫食证字”等,但是在国家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中,查询不到其批准文号,因而难以判断其批准文号是否真实可靠。无国家药品准字批号的产品,冒充药品销售,社会危害极为严重。消费者一旦购买使用,不仅达不到治疗目的,还会给自己造成损失,甚至耽误治疗时间。
 
门户网站虚假违法广告增长104%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司副司长王树军说,国家工商总局发现网络广告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虚假广告,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去年查出的互联网违法广告数量为3725件,比2009年增长104%,上海市查处的违法虚假广告,其中三分之一是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抽查监测发现,部分门户网站广告违法问题严重,主要集中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领域,有的保健食品中使用医疗用语,部分药品中含有不科学的断言,使用专家、患者等,有的发布保证治愈的内容。”
 
无奈:大牌医学专家频频“躺着中枪”
 
钟南山:一天三次被代言假药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说:“今年2月3日,北京当天有3家报纸上的医药广告出现了我的名字‘钟南山说某某药,一用就灵’。”“很冤!”
 
钟南山的一个同事曾经做了一个调查,发现2012年报纸上有17.9万条次药品广告。在同一天对国家图书馆、浙江书亭做了一个调查。国家图书馆中,88份报纸中,发现91条医药广告,其中31条肯定是假的。浙江3个书亭,一共是12份报纸,其中有71条医药广告,65条是假的。“国家级的报纸、期刊虚假广告相对少一些,越到地方越多,虚假广告主要对象是老年人,主要病症是慢性病和涉及隐私的病。”
 
钟南山介绍说,因为媒体刊登他的肖像宣传虚假药品,他已经投诉过很多次,“这到底是犯法还是不合理,我真的不明白,国家重视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这些不见得死人。广告假药,吃了可能会死人的。”钟南山接着举例说,“有一种药,就是伟哥,劣质的,人吃了很快就会心脏衰竭死的。”
 
李辅仁:“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医院中医部主任、国医大师李辅仁直言,目前虚假医疗广告危害巨大,不仅导致许多人受骗上当,连他也“中了枪”。许多虚假医疗广告冒用他的肖像及名义做广告,甚至开了公司,这些不法行为让这位94岁的名中医直呼“受不了”。
 
李辅仁现在每天都在从事医疗工作,并未开过公司或从事保健品买卖。“前段日子,还有一位委员私下问我,‘你办那个公司怎么样了?’真是气死人。”他回忆,还有西安患者写信给他,要求他退还假借他名义卖出的药品款项。还有一位同事到四川成都出差,看到大街上发的印着“李辅仁”名号的小广告,以为他发了大财,回来后特意向李辅仁询问。“这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就是代人受过。”
 
“前两年,北京某报登了半个版广告,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李辅仁医药公司’,还印着我的照片!”李辅仁说,此前,他的名字也经常被一些民营诊所或虚假药品广告盗用,但只是冒用专家名义推销产品,或者骗人气。“可这次我一分钱没收,就变成开公司卖药的了,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李辅仁想寻找冒名者讨个究竟,却意外发现,“我的名字已变成了注册商标!”“我对天发誓,我一分钱也没有收!被别人侵犯了名誉权、肖像权,任何人都无法忍受。可是,我连谁干的都找不到,只能忍着,我就是个窝囊废!”“我实在没办法了,去跟温总理说,他惊讶地说,还有这事?”那以后,冒名的公司找到了,写信道歉,卖假药的广告也撤了。“但那虚假广告在网络上的流毒,怎么也清不干净。”“我今年94岁,认认真真做了一辈子医生,爱打抱不平,在外面看到别人插队都会去管。可到头来,在虚假广告这件事上,我百口莫辩啊!”
 
“我老了,被虚假广告害得这么窝囊,你们可别像我这样,希望国家、政府部门早点下决心清理虚假医药广告,对害人坑人骗人的人,要好好地教育。”国医大师李辅仁话,让大家唏嘘。
 
对策:治理网络虚假广告的建议
 
虚假医疗广告代言者刊播者应罚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葛均波称,我国《广告法》第四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文规定,“禁止经营者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但在生活中,宣传内容失实并不鲜见。“有的广告采用访谈节目、座谈会等方式,要求所谓名人、专家教授分享经验,推广其产品的‘神奇性’,夸大宣传效果”。应尽快修订《广告法》等法律,加强对违法商业广告的监管,对于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媒体和代言明星,也应承担连带责任,要有相应惩罚措施。
 
网络医药广告要“假一赔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强调,应修改《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违法发布医药广告、保健品广告的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加大违法成本,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参考《食品安全法》对‘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的处罚规定,在《广告法》中增加发布包括虚假医药、保健品广告在内的广告发布者向消费者承担‘假一赔十’的责任条款。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冯平说。
 
广东卫生厅长建议:“全面禁止医药广告”
 
“目前社会上医药广告的秩序比较混乱,老百姓很容易被不规范的医药广告所误导。”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建议,“在目前医药广告处理失控状态下,全面禁止医药广告势在必行。”
 
姚志彬表示,相关监测显示,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民营医疗机构。从违规性质分析,主要有未取得或使用假冒、过期广告文号,篡改审批广告内容,未刊登广告文号,以“讲座”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从违规内容分析,医疗广告含有涉及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等的内容,宣称保证治愈率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率等疗效。
 
“管理部门不负责审查医疗广告内容,审查部门又无监督处罚权,权力的分散为违法医疗广告的出现埋下了隐患。”姚志彬认为,医药广告泛滥误导甚至直接损害病患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医疗救治工作,影响了社会安定,还造成视觉污染,影响城市环境。姚志彬建议,医疗工作不是商品,而药品是特殊商品,不能用广告的形式进行宣传。在目前医药广告处理失控状态下,全面禁止医药广告势在必行。
 
监管:13部门联手整治虚假医药广告
 
搜索类网站医药广告将纳入重点监控。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将大型门户网站、搜索类网站、医药类网站等发布的广告也纳入到重点监管监控,拟对互联网广告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整治重点对象是关系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
 
中国将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药品虚假广告行为
 
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规范网上药品信息服务与广告发布,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
 
规划提出,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打假协作机制,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药品检验鉴定机制,提高假劣药品检验鉴定时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对制售假劣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撤销批准证明文件。
 
同时,要完善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打击生产假劣药品以及利用互联网、邮寄、挂靠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进出口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研究解决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定罪量刑过低问题,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以乡(镇)、村为重点,加大基层打假治劣力度,严厉打击流动药贩。规范药材边贸交易。
 
规划提出,要严厉打击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行为。严格广告审批,完善广告监测网络,强化广告发布前规范指导、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规范网上药品信息服务与广告发布行为,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加强药品电子商务特别是网上药品零售市场监管,严格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网站资格审批,促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健康发展。
 
链接
 
美国是怎么治医药虚假广告
 
美国的医疗广告也是比比皆是,但是按照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出台的“面向消费者的广告行业指导”规定,药品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均衡和传播准确”、“不骗人”,强调要全面说明药物的疗效和风险。同时,广告中还应该包括四个要素:显示一个免费的咨询电话;显示一个网址;提及一个印刷品或者资料册;提及向医生咨询。所有这四个要素,都是为了保证消费者有机会获得该药的详情。
 
如果没有做到这些呢?后果当然是“吃不了兜着走”。世界知名的默克医药公司1999年研制出一种止痛药Vioxx并且猛做广告,很是赚了一笔。但好景不长,人们发现此药使心脏病的发病率提高两倍,美国司法部表示,默克在推广该款止痛药时进行了虚假宣传,产品包装中所标注的信息并不完全准确。在“认罪协议”下,默克将为这些非法的促销活动支付高达3.21亿美元的刑事罚款。此外,针对其“标签外”营销,以及有关药物的心脑血管安全性虚假陈述,默克同样面临着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和解中,默克需要支付6.28亿美元的罚金。默克在2007年已同意支付48.5亿美元,解决有关Vioxx引发心脏病和其他疾病的数千起产品责任诉讼。而Vioxx也已经于2004年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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