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尤小立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自从2018年11月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发布开展“破五唯”专项行动的通知以来,“破五唯”中改革力度最大的当数破“唯论文”。此后,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也都与此有关。这些文件主要针对的是论文评价上的非学术化倾向以及“唯SCI”,并将其指标化、僵化量化的做法。由此可见,论文所肩负的改革任务最为明显。
目前,大学在具体政策实施上虽未完全祛除痼疾,但诸如普遍实行的论文“代表作”制等举措,较之以往更具有学术评价的意味,单纯追求论文数量的倾向也得到了一定改观。
然而,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出现的两种倾向也在影响改革的持续深入。一种倾向是淡化论文的重要性,另一种则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否定论文的价值。
淡化论文重要性通常是以“改革”的名义出现的。在一些管理者看来,既然要破除“唯论文”,就将论文作为晋升职称基本门槛的“唯一指标”转变成“指标之一”,以减轻论文的权重。但论文从“唯一”到“之一”,不仅不能真正做到“破五唯”,反而可能片面地抬高另外“四唯”的地位。因为在现实的评价中,“唯论文”与“唯帽子”“唯学历”“唯职称”“唯奖项”的“四唯”往往是此消彼长的。如果在削减“论文”权重的同时,不限制其他硬性指标,后者的权重必然会相应增加。结果就是,当“唯论文”一项被矫正后,另外“四唯”的重要程度却在增强。
从“五唯”的产生和近30年的演变看,此类指标是一项项慢慢堆积起来的,围绕这几项指标的规定也经历了由简单到繁复的过程。因此,“破五唯”的改革必然要删繁就简,否则“五唯”之上又添新规,等于叠床架屋,给改革的机车增加额外“配重”。
论文对于文科教师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对于理工大类教师的科研工作来说,大部分思考、付出、学术贡献最终往往需要通过论文等形式予以呈现。这本身就是科研工作以及基础性研究的特点。而其他的“帽子”“奖项”等都只是成果的社会衍生物,它们在诸如教师职称晋升中应该只是“参考”,而不是“必需”。因此,突出“代表作”的权重,实际上就是一种删繁就简的做法。
不过,当下大学教师的组成仍有多种类型,“一刀切”地以论文“代表作”作为评价标准并不合适。分类评价、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有其合理性。但这样的合理性只是建立在“从实际出发”上,并不意味着否定论文的价值和作用。
实际上,破除“唯论文”的本意是为了反对学术成果的量化和过度关注期刊级别,让论文回归学术层面,以内容和贡献为重。因此,破除“唯论文”并无否定论文之意。但是,一些注重应用的学者却以破除“唯论文”为名,进一步贬低和否定论文的价值。
客观地看,论文的种类繁多,或偏向理论,或偏向应用,或者二者兼顾。这也意味着不可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其价值。如果仅仅以“无法进行成果转化”为由否定科研成果的价值,必然会顾此失彼、失之偏颇。
而大学与科技公司的不同就在于,前者肩负着理论创新的使命,后者则主要考虑科技的社会价值和商业利益。这属于正常的社会分工。不过,现在像华为、DeepSeek等国内顶尖的高科技公司在产品研制成功之初,往往率先在科技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大学却要放弃自身的基本定位,向普通科技公司靠拢,这不是取长补短、相互学习,而是弃“长”用“短”,自损功力。
大学曾经流行的“顶天立地”一说,对作为整体的大学是合理的,却未必适用于作为个体的教师。因为“顶天”,即致力于“从0到1”的原创性研究,其成果并不能马上应用或服务社会。而“立地”讲究成果应用和服务社会,可以说是对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进一步开发和应用。这完全是两种类型的工作。
在现实中,没有哪位个体可以同时兼任管理者、研究者、设计师、生产工程师、推广人、销售师,即使是当今世界公认的“天才”也不行。作为个体的教师,只能发挥所长,要么“顶天”,要么“立地”。所以,绝不能为了强调“立地”,用“成果转化”来硬性要求所有教师,更不能以成果转化的产值来否定理论研究的载体——论文的价值。
论文的评价向“学术贡献”回归,需要政策措施的保障和同行评价机制的完善,也需要相当的舆论氛围。如果媒体上充满了在“顶刊”及其“子刊”发表论文的报道,却少有实际学术贡献的解读,注重外在包装的风气就不可能扭转。
从改革“唯论文”入手“破五唯”的路径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不能以牺牲论文的价值来换取形式上的“改革”。如果这样继续下去,论文恐怕无法承载那么多的改革负担。
《中国科学报》 (2026-06-23 第3版 大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