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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药残留标准评审委员会委员董丰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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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农残安全可控,关键在科学种植和严格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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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晨
近期,网络上“草莓是农药残留最高水果”的说法引发公众关注与担忧。同时,有媒体曝光部分冻干草莓零食的原料存在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甚至检测报告造假等乱象。
为了回应消费者关切,《中国科学报》专访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农药残留标准评审委员会委员董丰收,从专业角度,就草莓种植的病虫害防控、农药使用规范、残留标准、监管难点等进行了深入解读。
“农残最高”是误解
《中国科学报》:此次曝光事件持续发酵,一些网络科普文章提到,草莓因在秋、冬季种植,虫害和病害压力相对较小,合理用药下农残可控。从专业角度看,这种说法是否准确?
董丰收:我觉得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是必须注意,草莓并不只在秋、冬季种植,也有春季种植的,还有日光温室种植一年多茬的。相对于夏天的露天种植,秋、冬季种植的草莓病虫害会稍微轻一些,所以从这个意义上看,科普文章讲的有一定道理。从专业角度讲,任何草莓种植模式,只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绿色植保理念进行栽培,合理使用农药,农药残留都是可以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的。
《中国科学报》:在草莓种植过程中,哪些因素决定农药的用药频率和剂量?
董丰收:农药的施用频率和剂量主要由草莓生产过程中病虫草害发生的情况决定。
草莓生产过程中,农药主要用来防控病虫害,比如白粉病、灰霉病、炭疽病、根腐病等病害,以及蚜虫、蓟马、粉虱、红蜘蛛等害虫,而草害较少。其中,土传病害和刺吸式害虫是目前影响草莓产量和品质的主要因素。
草莓的栽培条件决定了农药施用频率。比如,草莓品种是否具有相关抗病性,种苗是否带毒、带菌移栽,种植过程中土壤是否连作,种植地块土壤的病虫基数是否过高,均会影响草莓病虫害发生情况,进而影响农药使用频次和剂量。
简单来说,在一些高温密闭的设施条件下,感病品种、连作地块的病虫害发生可能性比较大,用药频次就会稍微高一些、用药剂量就会大一些;如果采用脱毒壮苗、合理轮作、绿色防控、科学用药,那么草莓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就可以得到保障,农残水平是不会超标的。
《中国科学报》:国标中关于草莓的农药限量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董丰收:今年,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已经发布实施,其中关于草莓的限量标准有184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大量试验数据完成的,包括农药毒理学数据、居民膳食数据、作物田间残留试验数据等。田间规范残留试验严格按照最大风险模式开展,即按农药产品标签的最高施药剂量、最多施药次数、最短间隔期方式施药和采收样品,以所有检测样品中最高的残留量值为参考,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限量标准。如果草莓生产者按照农药标签要求施药,农残就不会超标。
避开用药误区,草莓可以很安全
《中国科学报》:在实际生产中,草莓常用的农药种类有哪些?谈一下这些农药的毒性、残留期及安全使用标准。
董丰收:我国已批准登记用于草莓生产的农药产品约200个,涵盖杀菌剂、杀虫剂及除草剂等类型,可有效防治草莓生产中的主要病虫草害。草莓生产中常用的药剂主要是杀菌剂和杀虫剂。
草莓用的杀菌剂主要针对真菌病害,常用的有四氟醚唑、嘧菌酯、苯醚甲环唑等,大部分低毒,半衰期约为5~12天;杀虫剂常用的有联苯肼酯、乙螨唑,低毒,半衰期约为5~10天;除草剂有甜菜安、甜菜宁,低毒,茎叶喷雾,每季最多施用1次。
农药新产品的标签被称为“最贵的说明书”,是历经数年,耗费数亿元,完成上千次毒理、环境、残留、药效等试验所得的核心数据,且必须经国家严格核准后方可印制使用。标签本身凝聚了极高的研发与合规成本。
农药产品标签详细规定了各类作物应该使用的农药及防治对象、使用剂量,并强调不能超量、超范围、超频次使用。此外,采摘也要遵守安全间隔期的要求,不得提前违规采摘。因此,草莓农残是可控的。
《中国科学报》:关于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科普文章称对人体无害,但可能影响果实品质。请从科学角度阐释这类生长调节剂的安全性,以及如何科学使用。
董丰收:有一类农药是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模拟植物生长过程中自身产生的一些激素,是特异性针对植物的,主要作用于植物细胞的特定受体。比如脱落酸和赤霉素这些小分子化合物,可以调控草莓的花芽分化、果实膨大以及成熟等生理过程。但人体细胞没有相应受体,无法产生生理响应。从这个角度看,它对人体的影响很小。
至于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果品品质的影响,科学使用是关键。通常要遵循几大原则:严格选取草莓上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品种,严禁使用没有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避免过量、过频繁的使用,防止果实畸形或者口味变差;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采收草莓。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同时保障草莓的品质和安全。
“两大空子”亟待封堵
《中国科学报》:我国对农产品,特别是草莓的农药残留如何抽查?高频率的抽查能否有效威慑生产者,促进科学用药?
董丰收:我国已建立一套国家层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政府每年投入资金,组织各地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区域交叉的原则进行抽样监测。例如,北京本地机构不能抽查北京市场。
抽样原则依据农产品的种植面积、消费量及以往出现的问题等,确定重点监测的农产品清单和农药清单,从而利用有限资源实现最具代表性的风险监控。抽样频率根据作物不同有差异,对一些特色或风险较高的农产品会加大抽检数量。监测结果由官方定期发布。
目前,这种国家监测体系严格遵循“抽样必须是外部机构执行,而非企业自行送样”的原则,以有效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结果的真实性。这种机制本身就对生产者形成了强有力威慑,因为任何一批产品都可能被抽检到,而且抽检是“突然袭击”式的。这促使生产者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规范,不敢心存侥幸,从而更自觉地科学用药。
《中国科学报》:从管理角度看,目前的农残检测流程是否存在容易被钻空子的环节?如何加强检测机构的公信力?
董丰收:从管理流程看,当前农残检测环节可能存在一些易被钻空子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最核心的漏洞在于样品代表性不足。部分机构为获取产品合格证书,会恶意选择无病虫害的优级样品,刻意避开可能受污染的批次,导致送检样品与实际流通产品严重脱节。这种操作使得检测结果无法反映整体质量,导致“送检合格、实际不合格”。
其次,存在检测项目的定向规避。送检方仅委托检测低风险指标,刻意避开高毒、禁用或未登记农药等检测参数,使检测报告无法覆盖关键风险,仅呈现表面合格的误导性结论。
堵住这些漏洞,应从两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强制推行监管部门随机抽样结合盲样编码制度,确保样品的真实性与代表性。二是推行强制性的“风险必检清单”制度,按品类制定并动态更新必须覆盖高风险农药的检测项目。报告缺少清单项目即视为无效,不得作为市场准入凭证。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才能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中国科学报》 (2026-03-18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