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广立)近日,无锡市印发《无锡市促进全链式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关键环节制定了12项举措,努力破解“转什么、怎么转、谁来转”等问题。
针对“转什么”的问题,《若干措施》提出组建无锡技术转移高校院所联盟,建立“驻校技术经理人”机制,主动“捕捉”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同时,探索实施“项目经理人”科技创新管理范式,并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通过“订单式”研发和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针对“谁来转”的问题,《若干措施》提出高校院所人才团队带科技成果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经评审择优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在人才评价层面,《若干措施》还提出将优化科研人员职称评价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作为科研人员晋升职称、岗位聘任、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
《若干措施》还提出重点科研平台向企业转移转化创新成果,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0%可获最高500万元支持;高新园区企业承接高能级创新平台成果并落地转化,每项成果最高奖励5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可给予500万元。《若干措施》还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服务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并且每年根据绩效评价给予奖励。此外,新建智能化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平台,最高可获500万元资助。
《中国科学报》 (2025-08-11 第4版 转移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