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6/8/18 23: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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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1个关于常态化申报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常态化申报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工作方案》(川科普〔2026〕1号)要求,为支持国际性、全国性重大科技创新活动在川举办,促进学术繁荣、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优化区域创新生态,面向全省常态化开展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须为在川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学术团体、医疗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不含党政机关),且是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之一。

二、申报范围

(一)高端学术交流活动。

聚焦全省科学技术优势赛道,开展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科技创新活动。重点领域:

1.核科学与核技术应用、航空航天;

2.基础数学、有机化学、深空深地、光学、电磁场与微波、高分子材料、合成生物、细胞与基因治疗;

3.人工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量子科技、光电信息、生物医药和现代中医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材料技术、先进能源技术、高端装备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灾减灾与应急安全技术、环境治理技术、生物育种和疫病防控技术、重大疾病防治与高原医学技术。

(二)科技成果对接活动。

聚焦四川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搭建技术交易、产学研协作、科创要素对接等服务活动,加速推动科技成果在川落地转化及产业化发展。

三、支持标准

根据活动规模、影响、预计成效,按程序择优遴选后给予适当资金支持。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全过程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内完成,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工作常态化开展,各单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可随时填报。

(三)各单位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同一单位同一领域科技创新活动,不得重复提交。

(四)提交活动立项批复复印件。对常年接续开展的连续性活动,同步附报上届活动经费决算资料。

(五)不受理涉密活动。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企业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企业须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填报。

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项目申报向导栏填报,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报表及盖章扫描文件后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在申报单位身份注册时确定。申报单位的推荐单位一般为所在市(州)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省属国企推荐单位为相应省级部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科普处:

薛晓天028-86728905

张鸣洋028-86729925

(二)流程咨询。

资源处:

杨欣028-86715358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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