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阿根廷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阿根廷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理事会(CONICET)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在2026年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2026年度资助三个方向:环境挑战下的生态系统稳定性与功能提升、土壤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环境挑战下的水生态系统。申请代码1须选择B06、C03、D01、D03、D05、D06、D07、E10、G04下属代码,申请代码1建议选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5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5万元/项,CONICET向阿方合作者提供约1.5万美元/项资助。
(四)资助内容。
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阿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阿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研究人员互访期间举办小型双边研讨会所需的费用。CONICET资助阿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合作交流相关费用(详见阿方发布的项目指南)。
(五)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阿方合作者应符合CONICE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ONICET提交申请。
(三)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中方境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五)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ONICET(中-阿)”,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预算编报要求。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交流年度根据需要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4.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阿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5.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阿方申请人及来访人员的简历。
(2)合作协议。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等问题达成一致,涉及知识产权部分请参阅并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阿根廷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理事会科学与技术合作总协议》“第五条知识产权——成果归属”相关内容,并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该英文模板中已引用双边约定的知识产权内容,请勿作更改)。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6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请申请人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资助机构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关于项目申请中的更多问题,请参见《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注意事项》(https://www.nsfc.gov.cn/p1/2860/3571/121141.html)。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国际科研资助部
电话:010-62327441,010-62325452
邮箱:dip2-xm@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电话:010-62317474
附件:合作协议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科研资助部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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