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洋,张建鑫,马崑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6/3/19 15: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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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国家环境人权指数 :
全球碳减排责任框架研究取得新进展

 

近日,中国海洋大学教授李建平提出构建剩余碳排放配额、强制碳中和时间及累计额外增温等一套量化指标。同时,首创国家环境人权指数,客观衡量其环境人权状况。相关成果发表在《气候动力学》。

当前,全球变暖已达前所未有的水平,对人类生存发展构成严峻挑战。研究显示,地球限度已有6个被突破,地球系统健康岌岌可危。在此背景下,如何科学、公平、可操作地核算国家碳配额与责任,是实现《巴黎协定》温控目标与全球碳中和的关键。

该研究以联合国大会2022年确认的“人人享有清洁、健康与可持续环境的权利”为规范性基础,主张应在“平等环境人权”框架下界定各国的排放空间与气候责任。

为了系统解析碳责任问题,研究提出“三级碳配额与债务”理论框架:一级聚焦生产端累积排放,基于“平等环境人权”原则,界定“排放债务”;二级追踪贸易隐含碳转移,依据“消费公平”原则,评估“消费债务”;三级针对超额排放的负面影响,遵循“可持续发展公平”原则,界定“适应债务”。

研究确立了“累计排放—增温”的定量关系,为平等环境人权提供了科学依据。在理论层面,研究构建了简化收敛交叉映射模型,用以描述气候对人为累积碳排放的响应。数值试验证明,该模型模拟了历史二氧化碳浓度与气温变化。为基于“平等环境人权”原则分配碳配额提供了科学基础。

基于2摄氏度温升阈值和2050年全球碳中和愿景,研究进一步构建了“平等人均碳配额”体系,旨在消除区域与代际间的差异。研究指出,当一国碳排放超出“平等环境人权”范围,即产生额外增温与损害,将导致“气候债务”。

值得关注的是,土地利用也对应对气候变化至关重要。研究创新性提出“LF指数”,即累计土地利用与累计化石燃料碳排放之比,结果表明其通过造林等措施有效发挥了碳汇功能,而毁林等活动则会加剧了碳排放。

为客观衡量一国是否超出其全球平等的环境人权份额及其恶化程度,研究提出“国家环境人权指数”。该指数消除了代际和区域差异,动态追踪各国环境权利状况,将抽象的公平原则转化为具体数值。

研究还指出,当前全球气候融资规模与实际气候债务差距悬殊。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设定了到2035年每年至少3000亿美元的气候融资目标,但发达国家应偿还至少59.1万亿美元的累计气候债务。同时,研究进一步批判了国际上很多研究中仅凭“碳大户”或排放量界定气候责任的片面做法。

相关论文信息:https://doi.org/10.1007/s00382-025-07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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