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科协联合印发的《广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全国首个副省级城市科普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同时也是广东省首个科普专业职称评价标准。
记者获悉,《标准》立足广州科普工作实际,明确适用范围为广州市市属、区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标准》规定,广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职称名称分别为研究实习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和研究员(正高级)。
《标准》构建了基本条件、学历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五位一体的评价框架,同时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突出科普工作的实践性与社会价值。基本条件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重点考察申报人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学历资历条件兼顾不同学历背景从业者,大专学历从事科普工作满3年即可申报初级职称,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对应学历申报,充分拓宽评价覆盖面。
业绩与学术评价环节,《标准》聚焦科普工作核心场景,设置多元化评价指标。初级职称侧重基础实践,要求参与科普课题或活动不少于1项;中级职称区分科普研究、内容创作传播两大方向,认可科普教材创作、展览策划、科普讲座、志愿服务等多项成果,将科普讲解、科技辅导、志愿时长等一线工作纳入评价体系。高级职称评价层层递进,正高级研究员需主持国家级科普课题、策划大型科普展览、开展超30场科普报告等,同时认可科普作品网络传播量、专利软著、标准制定等成果,明确10万+阅读量科普作品可等效于核心期刊论文,让科普实践成果与学术研究成果同权等效。
针对业绩突出的优秀科普人才,标准设立破格申报通道,研究员、副研究员破格申报可放宽学历与年限要求,最高破格年限不超过2年。获得国家级科普奖项、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称号、在顶级期刊发表论文等,均可作为破格依据。
广州市科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广州率先出台《标准》,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的重要探索。这一政策既填补了副省级城市科普职称评价的空白,也为全省乃至全国科普人才评价提供“广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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