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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门槛值”、多数“被平均”、存在“激励失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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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薪酬不是简单的“干活儿拿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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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本报记者 陈彬
岁末年终,人们总习惯盘点过去一年的收入,大学老师也不例外。
2025年,国内某地方高校教师李东(化名)的收入为13万元左右。对此,李东觉得“马马虎虎”,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一年干得不好也不坏,但对得起这个收入”。
“我的心态很好,多劳多得嘛。”李东说。
与此同时,国内某些高校开展的绩效工资改革引起了诸多争议。争议的焦点正是李东口中的“多劳多得”——有高校提出“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但有学者直言,大学管理并不应过分强调“多劳多得”。
同样在2025年,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鲍威的一篇论文于《高等教育研究》公开发表。在这篇题为《促教还是助研:研究型大学教师薪资的激励效应》的论文中,鲍威团队发现,目前国内高校教师薪资水平面临竞争力较弱的困境,且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过大。更重要的是,目前高校教师薪酬体系普遍存在“促科研、轻教学”的激励失衡问题。
一时间,看似简单的“干活儿拿钱”,变得复杂起来。
尚未达到的“门槛值”
如果说李东去年的收入算是“马马虎虎”的话,那么在东部某头部高校任教的张霖(化名)的收入就足以令人羡慕了。
几年前,张霖以海外杰出人才的身份来到这所高校。尚处于“非升即走”序列中的他,每年仅基本工资收入就达到30余万元,再加上各种人才补贴以及奖励,其去年的全年收入接近百万元。
张霖的境遇在国内高校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中并不多见,甚至可以说十分稀少。
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等统计数据,鲍威团队计算了国内研究型大学教师的年均薪酬。结果发现,我国研究型大学教师的年平均薪资约为15.54万元。
单看这一数字似乎尚可,但如果与其他国家做一个横向对比,差距便显现出来。
“我们对2021年部分国家的高校教师平均薪资进行排序,结果发现,在包括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在内的20个主要国家中,我国高校教师的平均薪资仅在印度之前,排名倒数第二。换算后,我国高校教师的平均薪资相当于瑞士高校教师的30%、美国高校教师的39%、德国高校教师的48%,甚至只是同期墨西哥高校教师的83%和巴西高校教师的85%。
鲍威发现,薪资水平跟高校教师科研产出与教学投入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存在一种“门槛效应”。
“也就是说,当教师的薪资低于某个‘门槛值’时,其对教学或科研产出虽存在激励作用,但并不明显;只有当薪资高于‘门槛值’时,其激励作用才能显现出来。”鲍威说。
根据鲍威团队分析,至少在研究型大学,薪资对教师科研产生显著激励作用的“门槛值”是16万元/年;至于教学领域,这个薪资“门槛值”则需要提升至19万元/年。
“研究发现,当薪资水平低于门槛阈值时,薪酬激励难以形成稳定的职业安全预期,甚至可能在客观上弱化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鲍威表示,当前的制度环境中,当薪资保障不足以支撑长期职业稳定预期时,教师更倾向于将时间与精力配置于回报更为确定的科研活动。
令人遗憾的是,鲍威团队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研究型大学中,达到上述两个“门槛”的教师占比仅为23.97%和16.36%。“这表明,我国高校现行薪资标准尚未触及使教师产出最大效益的临界点,这导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活动难以通过薪资机制得到最有效的激励。”她说。
“被平均”的工资
与教师整体薪酬较低相比,另一个现象似乎更能引起高校教师的共鸣。
前两年,李东所在学院曾经公布过一次工资绩效。那一次,他吃惊地发现,学院内某些资深教授的工资竟然是自己的好几倍。
“那几位老师资历深、课题多,工资水平高是理所当然的,但我没想到,他们会比我们高四五倍之多。”李东心情多少有些复杂。
这样的感慨在教师群体中并不少见。受访时,甚至有教师建议学院领导发动某些工资较高的教师捐出一点钱,或者干脆设立一个小“基金”,用以帮助那些暂时申请不到项目、工资不高的教师渡过难关。
“我所在的地区,平均生活成本是比较高的。相比之下,学院里某些年轻老师的待遇要比我们差很多。虽然我的生活算是衣食无忧,但我依然认为不同教师群体间的差距不应该那么大。”张霖说。
这种差距究竟有多大?
在鲍威团队的调研中,我国高校教师群体中,最高薪资大约是最低薪资的3.48倍,该差距值在其研究的20个主要国家中排名第一。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胡咏梅也得出了类似结论。她在一项针对2019年国内部分高校教师实际水平的调研中发现,样本高校教师年总工资均值为19.5万元,中位数则为15万元,两者差距高达4.5万元。
“这表明多数教师的年总工资处于‘被平均’状态。”2024年,胡咏梅在刊发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上的一篇题为《理想与现实:我国高校教师工资水平与结构分析》的论文中如此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不同教师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同研究得出的数值并不相同。比如2023年9月,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张荆、赵卫华出版的《高校教师收入分配与激励机制改革研究》一书指出,大学教授群体中,收入最高的10%与收入最低的10%之间的收入差距可达5.9倍;副教授群体中,这一差距为4.5倍;讲师群体中,最高收入者是最低收入者的25倍。
相比之下,鲍威团队的数据已算是“保守”。
“长期而言,薪资结构的失衡会传导至资源配置层面,加剧教育资源在不同岗位与功能间的倾斜,从而影响高教生态的整体协调与可持续发展。”鲍威说。
问题在于,这样的差距是如何产生的?
从“平均主义”到“绩效为王”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提到一个很多人都耳熟能详的词——绩效。
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实施的是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此制度下,高校教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如果将其再次细分,则可分为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年终奖励性绩效、工龄津贴以及各种补贴等。
这其中,基本工资因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固定性,通常被认为承担着维持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保障性功能。同时,对于难以监测工作质量的职业,基本工资具有一定激励功能,而教师便是这类工作的典型代表。
从这个意义上说,基本工资对于保障高校教师稳定生活、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下基本工资在高校教师总体收入中的比重却并不高。
胡咏梅在其研究中提供了一组数字——近年来,基本工资在国内高校教师总收入中的占比约为30%。对此,有55%的受访教师认为基本工资占比偏低,有68.6%的教师认为基本工资占应发工资的比重应该大于40%。
事实上,很多国家的高校教师基本工资所占比例早已超过了40%。比如,日本国立大学教师的基本工资占比约为70%~80%,美国高校教师基本工资占比普遍为60%~80%。
基本工资占比不高,剩余的收入主要是绩效工资。
受访中,有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教界学者直言,目前高校教师薪酬已经进入一个“全面绩效薪酬”时代。
“历史上看,国内高校教师薪酬制度经历了一个从‘平均主义’到‘绩效为王’的蜕变。”该学者表示,改革开放初期,高校延续了计划经济的统一等级工资制,教师工资十分固定。20世纪90年代,奖励工资开始出现,但只作为固定工资的少量补充。
随着工资制度的调整,21世纪初,基本工资逐渐成为“保底”,占比降至50%左右,校内岗位津贴开始成为教师工资的主体。
2006年,我国颁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岗位绩效工资制正式确立,绩效工资成为教师工资的核心激励部分,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超过一半。此后多年,有关部门虽然曾几次上调高校教师基本工资标准,但绩效工资在教师收入中的重要性却日渐提升,其占比稳稳超过60%。
“这是一个自然规律,毕竟只有强调绩效和竞争,才更容易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该学者表示,特别是我国高校处于规模扩张阶段时,强调绩效在客观上提升了教师的科研“产量”,有助于提升国内高校在世界范围内的整体竞争力。
不过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高校在实际操作中过于看重绩效的“激励”作用,以至于出现了一些“出格”做法。
“比如,有些高校会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正常发放教师基本工资,但在年底前几个月估算教师全年绩效是否‘达标’。如果教师被认为绩效难以达标,那么其基本工资甚至会被扣除。”他说。
很显然,这样的操作在客观上引发了一些负面效应,不同教师群体之间日渐拉大的收入差距便是其中之一。事实上,正是这一问题,引发了2025年末部分教育界人士对于某些高校开展绩效工资改革的非议。
但在另一些人看来,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
教师薪资的“激励失衡矛盾”
需要指出的是,绩效工资在本质上属于竞争性收入。因此,“绩效工资成为收入主体”大致等同于“竞争性收入为主体”。
以张霖为例,在其2025年的总收入中,真正属于“基本工资”性质的收入只有30余万元,其余收入几乎全部属于科研竞争性收入,其中大部分为项目收入和人才补贴。对于这样的比例,张霖也觉得有些“不正常”。
更重要的是,既然属于竞争性收入,就涉及评价标准,而一个普遍的现象是,高校教师竞争性收入的评价标准更多地鼓励教师做科研而非教学。正如鲍威在其论文中所言,“在当下的研究型大学,教师薪资存在‘促科研、轻教学’的激励失衡矛盾”。
依然以张霖为例,其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收入,几乎全部与科研工作相关,至于在教学方面,仅包括一些课时费收入。“有一门课,一共上了7次,课时费1400元。”
类似的现象并不只存在于研究型高校。
受访时,某地方高校青年教师李兴(化名)表示,她所在高校教师课时费为每学时80元,她每年要上270学时,课时费总收入约为2.1万元,加上年底的教学奖励绩效1.5万元,以及指导学生的收入6000元,一年的教学总收入为4.2万元。
相比之下,她2025年获得的科研项目收入约为12万元。
据李兴了解,在国内某些高校,教师上满一门几十学时的本科课只能拿到0.5个教学绩点;相比之下,如果该教师发表一篇SCI(科学引文索引)二区论文,则可以获得20个科研绩点。“如果他能拿到1个国家级科研项目,通常会相当于上几十门普通本科课程,在某些高校甚至相当于上四五百门课程。”
“研究发现,涨薪并不必然带来教学投入的同步提升。在科研回报更为明确的制度环境下,教师更可能将时间和精力优先投入科研。”鲍威解释说,对于教师在教学中引入互动环节、优化课程的迭代更新,以及课下给学生辅导等行为,现有的薪资制度并未形成有效激励。
至于该现象产生的原因,也并不复杂。
一方面,当前高校教学经费的分配多以生均拨款为基础进行计算,学生规模因素占据主导地位,但教学质量在高校财政拨款分配体系中未得到充分体现。相比之下,科研经费的配置主要遵循竞争性与奖励性原则,能为高校拓展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渠道。
另一方面,教学成果具有长期性、隐性以及难以量化和标准化等特征,科研成果则更容易通过指标进行量化评估,这也导致高校在资源配置上向科研领域倾斜。
“从教师自身发展角度看,他们需要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间合理分配时间与精力。”鲍威表示,经典激励理论指出,当某一类任务与更高回报直接挂钩时,个体自然会在该领域投入更多努力。这是一种理性的行为选择。
此外,一个现实问题难以回避——与科研相比,教学在绩效评价体系中的可量化程度较低,在短期内形成稳定回报路径的难度更大。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优化,既缩小教师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又增强教学环节的激励效果,成为值得深入讨论的重要议题。
尚待提高的“基本工资”
正如前文所说,在高等教育的规模扩张阶段,强调“绩效”可以促进教师的科研“产量”。然而,当下国内高等教育早已进入内涵式发展阶段,当“提质”的重要性超过“增量”,竞争性收入比例过大的弊端就会被放大。
采访中,有学者直言,对于竞争性收入的过于倚重,本质上是“优绩主义”的一种表现。过分的“优绩主义”很容易导致教师迎合指标,弱化教学和科研深度,特别是导致潜心教学者难以得到合理认可,进而抑制教师长期、可持续的教学科研热情,加剧教师的功利化与职业倦怠。
既然如此,现阶段是否可以缓解这一趋势?
多年前,曾有媒体报道某些高校高薪招聘博士后的消息,并感叹其薪酬从十年前的数万元飙升到数十万元,甚至接近百万元。
对此,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尤小立在《中国科学报》刊发评论表示,该现象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造成打击。他同时表示,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从集中经费、重点扶持的管理模式,向薪酬、经费的普惠制过渡。
“也就是说,将以往实行的科研项目申请制改为专项拨款制,让每位教师每年都有自己的基础科研经费。”尤小立在评论中说。
多年后,他依然坚持这一看法。
“目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老师们的收入构成中,竞争性的项目绩效比重过大,这很容易导致‘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尤小立说,但问题在于,项目竞争存在偶然性,失败者并不一定意味着能力不行,科研上的失败与重复更是难以避免,而如果项目绩效的比重过大,教师将失去从容进行教学和科研的空间。
“某些国家级或省级项目,以及那些‘卡脖子’项目使用项目制完全没有问题。但除此之外,高校对于教师的经费投入中一定要有一部分是普惠性的,即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经费,这是非常关键的。”尤小立说,普惠制并非“大锅饭”,而是在保障高校从业人员享有中等以上收入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彼此间的薪酬差距。
受访中,多位高校教师也表达了类似观点。比如,张霖便直言,目前相对更合理的解决方式就是整体提升老师的基本工资,老师们能获得更大空间,更有条件专心于教学或科研。
在相关论文中,胡咏梅也建议应适度提高高校教师基本工资的起薪点。
“在省级统筹制定基本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应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等因素,增强基本工资对高校青年教师基本生活的保障性。”她写道。
至于该做法是否会降低部分高校教师的科研、教学积极性,张霖认为,“至少在现阶段,教师群体的整体职业道德素养还是很高的,我们应该对其职业道德给予充分的信任”。
“加大普惠性的经费投入,既可以调节不同教师群体间的薪酬差距,也可以适度提升教师的整体薪酬水平。更重要的是,作为教师教学以及科研的基本保障,这种投入方式好比普遍播撒的种子,不仅可以发芽,总有一天也会开花结果。”尤小立说。
《中国科学报》(2026-03-03 第4版 高教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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