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5/8/7 1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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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开始申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管委会创发局,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南昌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以重点项目类型资助,资助强度约为30万元/项。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赣南苏区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以重点项目、面上项目等两种类型资助,资助强度分别约为30万元/项、10万元/项。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抚州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以重点项目类型资助,资助强度约为40万元/项。

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3-4年,面上项目资助期限为2-3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

1.省自然科学基金南昌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我省独立法人单位。鼓励联合申报,对于具有南昌地域特征和产业特色的科学问题,中央、省属驻昌单位以及南昌市外单位应当联合南昌市内企业进行申报;省属医院牵头申报的,也可联合南昌市市属医院进行申报。

2.省自然科学基金赣南苏区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我省独立法人单位。鼓励联合申报,对于具有赣南地域特征和产业特色的科学问题,赣州市外单位应当联合赣州市内单位进行申报。申请面上项目应当联合在赣州建设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3.省自然科学基金抚州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我省独立法人单位。鼓励联合申报,对于具有抚州地域特征和产业特色的科学问题,抚州市外单位应当联合抚州市内单位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

1.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证的外国籍专家),应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申报。

2.申请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当年有主持在研省基金项目者不得作为申请人再申报该类项目(如有面上项目在研,则不得作为申请人再申报面上项目)。

4.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申请人曾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或已取得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等正高级职称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面上项目。

5.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6.公务员不得参与申报。

(三)申报限项要求

1.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2.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3.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率超过50%),不得多头申请和重复申请财政性资金支持;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单位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4.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5.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6.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三、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请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附件1)。省科技事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特别提醒:申报南昌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时,请选择重点项目(南昌)项目类型;申报赣南苏区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时,请选择重点项目(赣州)或面上项目(赣州);申报抚州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时,请选择重点项目(抚州)项目类型。

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申报前,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需在申报前完成办理;已办理电子印章的,直接按时间节点登录系统申报、推荐。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5年8月5日起,可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jiangxi.gov.cn)进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设区市科技局应会同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合理区分审核推荐时间),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为避免申报高峰服务器拥堵等问题,请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申报。

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7:00。

2.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7:00。

3.推荐单位(含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7:00。

(三)项目受理咨询

江西省科技事务中心(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东三路2号)

联系人:丰涛、肖佳、傅婷

电话:0791-88175549、0791-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四)系统技术支持

1.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91-86492265、0791-86523778

2.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技术咨询QQ群:1013057915

3.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172195919

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855271960

(五)项目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处

联系人:余吕强、胡必伟

电话:0791-86397207、0791-86268171

附件:

1.申报流程

2.申报指南(请登录系统查看)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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