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25年度河北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等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完成了初评,现就公布初评结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申报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在“申报项目管理—项目评审动态”栏查看具体审查意见。
2.申报人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审申请,有关要求见《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附件1)。
3.提出复审的申报人,请填写《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经依托单位审核属实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扫描后由依托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jijinban@hebkjt.cn。复审申请受理日期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3日17:30(以邮件日期为准),共5天。
4.初评不通过项目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联系电话:0311-66505379
附件:1.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doc
2.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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