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聚焦创新型省份建设,解决我省重点领域及主要产业重大科学问题,科学编制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现面向全省征集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定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是由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出资设立,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围绕我省发展的紧迫重大需求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创新,提升科技引领和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资助形式是“重点支持项目”,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
二、征集领域
我省参与区域联合基金合作领域包括: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5个领域。
三、征集对象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同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规定,项目申报时,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牵头申报。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提出指南建议时,应积极与省内各依托单位对接,联合提出指南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产业发展亟需解决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2.导向性。聚焦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围绕我省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的共性科学问题提出,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吉林的需求、优势和特色。
3.规范性。指南建议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相关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详见附件1)。文字表述要求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将项目指南方向简单罗列、合并或拼凑。严格控制指南建议篇幅,每条指南建议文字表述原则上为三至五句话(150字以内)。
4.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和敏感信息。
5.学科代码。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一级申请代码,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
6.避免重复。具备创新性,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7.其他事项。省科技厅面向企业征集了2026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重大科学问题需求,经专家论证,确定8项“企业科技问题”,本轮征集可结合“企业科技问题”(见附件2)进一步凝练指南,也可结合实际独立提出指南建议。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熟悉国家基金委对“重点支持项目”指南的基本要求,牵头承担了至少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限项要求。
(三)指南建议报送要求
提出指南建议请填写《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书》(附件3),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并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牵头申报指南建议,可以实验室名义单独报送,无需从依托单位进行申报。
(四)指南建议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4月25日17:00前,收齐本单位《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书》(附件3)(Excel电子版),并填写《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版)和《关于推荐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函》(附件5,盖章后扫描),发送至287637239@qq.com。汇总表、推荐函纸件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公室(科技厅428室),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公室,88952866。
附件:1.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
2.企业科技问题参考目录
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书
4.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汇总表
5.关于推荐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函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17日
附件:附件1-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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