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发布2025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项目申请通知 |
|
关于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项目申请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为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市基金的导向作用,调动北京优势科技力量,开展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战略定位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工作,市基金联合海淀区人民政府、丰台区人民政府、顺义区人民政府、昌平区人民政府、大兴区人民政府、怀柔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区内企业,分别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海淀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丰台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顺义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顺义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昌平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昌平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大兴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大兴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怀柔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怀柔联合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市基金联合小米公益基金会设立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小米创新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小米联合基金)。
市基金-小米联合基金及市基金-海淀、丰台、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作为市基金的组成部分,其项目申请需遵照《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项目申请须知》(附件1),项目评审和管理等按照市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合作协议执行。
市基金-小米联合基金及市基金-海淀、丰台、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项目承担团队及单位。为促进产学研合作,针对市基金-海淀、丰台、顺义、昌平、大兴、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资助项目有转化应用前景的项目成果,在同等条件下联合基金出资合作方企业可取得优先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权利。
鼓励项目团队依托重大科技设施平台、国产科学仪器开展研究。若项目获得资助,鼓励项目团队将项目研究成果在国内高质量科技期刊发表。承担或参与市基金项目的单位纳统时应据实填报相关基础研究经费数据。
二、资助领域与资助强度
2025年度市基金-小米联合基金及市基金-海淀、丰台、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北京经开区联合基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商业航天、智能交通、集成电路、高端仪器、医学人工智能、创新药物、生物医用材料、医疗机器人等重点方向开展资助工作,项目申请须在《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附件2)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100/300/500万元(指南中未单独说明的,资助强度统一为10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30/50万元(指南中未单独说明的,资助强度统一为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指南中单独说明的除外)。其中,市基金-怀柔联合基金不设指南,鼓励面向怀柔科学城大科学装置和怀柔区高端科学仪器和传感器、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开展研究。
三、申请要求和说明
1.申请限制要求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申请人申请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2.经费管理要求
2025年度市基金项目经费全面实行“包干制”管理,其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3〕2110号)执行。
3.科研诚信要求
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应向依托单位提供个人科技信用报告;依托单位应向基金办提供单位科技信用报告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可自行访问“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个人登录”)登录系统,点击“科技信用”栏目,即可下载单位(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北京)”(https://creditbj.jxj.beijing.gov.cn/)下载。
四、项目申请接收
2025年度市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未注册为市基金依托单位,请相关单位于4月16日16:00前提交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依托单位注册申请通知地址:https://kw.beijing.gov.cn/zwgk/zcwj/202409/t20240918_3894389.html)。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4月9日至4月30日16:00)
申请人自2025年4月9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4月30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选择正确的基金类型、项目类型、申报领域、指南方向。
(3)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4月30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提前完成申请书撰写、提交。
2.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4月9日至5月7日12:00)
依托单位在审核时间内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申请书(4月9日至5月7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示:5月7日16:00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4.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5月8日至5月9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在系统中下载)。基金办将依据依托单位提交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提示:5月9日16:00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保证”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请依托单位注意审核本单位提交项目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名称及附件材料等信息,确保上述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李老师010-55571254、刘老师010-55577782;
(2)商业航天领域:胡老师010-55577702、牟老师010-55571257;
(3)智能交通领域:牟老师010-55571257、王老师010-55571251;
(4)集成电路领域:刘老师010-55577782、郭老师010-55571255;
(5)高端仪器领域:胡老师010-55577702、郭老师010-55571255;
(6)医学人工智能领域:张老师010-55571253、王老师010-55571251;
(7)创新药物领域:刘老师010-55577782、王老师010-55571251;
(8)生物医用材料领域:张老师010-55571253、王老师010-55571251;
(9)医疗机器人领域:张老师010-55571253、郭老师010-55571255;
(10)市基金-怀柔联合基金:牟老师010-55571257、刘老师010-55577782;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010-58858680,010-58858685,010-58858689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1.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项目申请须知
附件:2.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